(吉隆坡11日訊)聲稱自己未遭香港警方逮捕,人或在澳門的大馬年輕富商劉特佐,目前仍被新加坡警方列為通緝犯!
財經雜誌《The Edge Singapore》引述該國警方發言人指出,他們是在劉特佐透過電郵接受新加坡《海峽時報》訪問,指他在一馬發展公司案件中稱自己為人背黑鍋,而非主謀的報導出版後,證實上述事項。
當中,新加坡警方也在2016年10月針對1MDB在該國銀行的資金流動方面,將劉特佐列入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令中,當局直到2018年10月才對外公布此事。
此外,名字被用來在瑞士安勤私人銀行開設戶頭,作為洗黑錢用途的劉特佐友人陳金龍,也是被列入有關的紅色通緝令中。
「目前為止,劉特佐和陳金龍的紅色通緝令、逮捕令和控狀仍然生效。」
劉特佐早前在接受《海峽時報》訪問時聲稱,只有在感到大馬政治氣氛令他覺得足夠安全,才會返回馬來西亞,並尊重法治,以便能夠讓他陳述事實,並為自己辯護。
他說,由於他遭受政治迫害和持續侵犯他的人權,因此一個國家在去年8月向他提供庇護,這庇護符合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與歐洲人權公約的原則。
不過對於劉特佐為人背黑鍋的說法,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指出,前者宣稱一群在金融詐騙扮演重要角色的單位,已試圖將他成為責任轉移的目標,並指自己容易成為該單位目標的說辭很荒唐。

劉特佐(檔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