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喝醉無意識女子 已婚男判監14年半鞭12下

2026/03/21   •   1萬閱
已婚企業高管李龍寬與女客服因同天生日相約共進晚餐,酒酣耳熱後趁其醉酒不省人事,在家中實施強姦,法庭揭露其精心策劃的罪行。法官直斥其為不誠實證人,最終判處14年半監禁與12下鞭刑。這起震驚新加坡的性侵案,揭開職場熟人作案的黑暗面,更凸顯醉酒狀態下 Consent 的法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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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龍寬(38歲,音譯)與受害人同一天生日,兩人為此相約在案發當晚出外用餐慶祝,當天也是他們首次見面。(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與工作上認識的女客服人員相約喝酒,已婚男子在女子醉得不省人事後送她回家,卻在女子家中霸王硬上弓。男子強姦罪成,於昨日被判坐牢14年半和打鞭12下。

《聯合早報》報道,高庭法官蔣詩琦下判時指出,被告李龍寬(38歲,音譯)案發時知道受害人因飲酒過量而失去意識,無法對發生性行為給予同意,但他卻趁機性侵受害人,而且還是在後者居住的私密空間裡犯案,這些都是本案加重刑罰的因素。

這起強姦案發生於2021年9月15日晚上。事發時受害人在自己家中床上遭強姦,過程中她短暫回復意識,驚覺被告在侵犯她,她試圖反抗,卻無力把被告推開。

被告得逞和離開後,受害人趕緊撥電報警;警察上門時,發現受害人裸著身子、蹲在大門後,處於極度驚慌的狀態。

被告面對一項強姦控狀,不認罪的他早前在高庭受審後被判罪成,並且被法官斥責是一名不誠實的證人。

審訊揭露,已婚的被告是一家公司的執行董事,受害人在另一家公司當客服人員,被告是受害人公司的客戶,兩人因工作而認識。

被告與受害人同一天生日,兩人為此相約在案發當晚出外用餐慶祝,當天也是他們首次見面。兩人在怡豐城一家餐廳吃晚餐,並且喝了兩瓶葡萄酒。晚上8時許,被告開車載送受害人回返住處。

控方提呈監控器視頻為證據,顯示當時受害人已喝醉,並且走路不穩,需要被告攙扶。

被告陪同受害人進入住所後,受害人先到廁所嘔吐,接著在床上睡著。被告不顧受害人已失去意識,對她霸王硬上弓。

受害人事後發簡訊斥責被告「你太過分了」。她在報警後接受身體檢查,被驗出體內有被告的DNA,以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顯示她當時已酒精中毒,無法同意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為。

被告在法官下判後,通過律師表示準備對罪成與刑罰提出上訴,法官批准他以10萬元保釋在外,等候上訴案的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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