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媽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不由得心頭一緊!
在聖誕節前不久,新加坡一名兩歲女童疑似被從高處拋下的金屬物件擊中,導致頭部受傷,鮮血直流。

instagram帳號sgfollowsall.backup於12月24日分享了粉絲的一段經歷,這名粉絲表示,早上她帶著兩歲的女兒在盛港東通道(Sengkang East Drive)Rivervale Shores組屋區的遊樂場玩耍時,突然有一塊金屬物品從天而降,砸中了女兒的頭部,造成孩子頭皮受傷,併流血不止。

「當時遊樂場內沒有其他人,因此我們懷疑是高樓拋物。我們已經報警,警方正在展開調查。在此提醒大家,尤其是家長們,一定要多加註意,任何人都有可能遇到類似的情況。」

警方表示,事發當天早晨11時15分左右接到了來自盛港東通道第172D座和第173A座組屋之間的求助電話。

受傷的女童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被送往醫院,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本地媒體採訪了當事人,了解了更多事件發生的細節。
孩子被金屬鉤擊中
受傷女童的母親黃怡欣(音譯)告訴媒體,事發當天上午10點左右,她帶著3個孩子(分別為2歲、4歲和6歲)來到這個相對較新的遊樂場玩耍。當時,遊樂場裡只有他們一家。
到上午11點,黃女士準備抱起最小的女兒離開時,突然聽到金屬物體墜落的聲音,緊接著是兩歲女兒的大聲哭喊。
黃女士轉身發現女兒頭頂部位有一道傷口,血流不止,而地面上不遠處有一個大約10厘米長的金屬鉤。她環顧四周尋找墜落物的來源,但周圍無人。於是,她立刻撥打了急救電話。

圖源:Mothership
看到妹妹頭部流血,兩個哥哥也嚇得哭了起來。
送醫治療
救援人員迅速趕到現場並為女童止血,並將受傷女童被送往竹腳婦幼醫院進行治療。
儘管經歷了這次意外,黃女士稱女兒依然表現得「非常堅強」。在送醫途中,女童停止了哭泣,還告訴媽媽自己感覺好多了。
醫生檢查後表示,雖然傷口較深,但面積較小,無需縫合。他建議黃女士在接下來的24小時內密切觀察女兒是否出現嘔吐或頭暈等症狀,但目前狀況穩定,無需過分擔憂。

圖源:Mothership
黃女士表示,她仍對這次意外感到心有餘悸,目前不敢帶孩子再去這個遊樂場。由於遊樂場附近有一家幼兒園,她對其他孩子的安全問題也十分擔憂。
金屬鉤疑似來自天橋水管
根據她提供的照片顯示,警方正在遊樂場現場展開調查。她表示,造成女兒受傷的金屬鉤類似於用來固定組屋天橋水管的鐵鉤。
黃女士懷疑,這枚金屬鉤是被人從高處拋下的。據她了解,有居民反映,最近小區內有人曾多次拔下金屬鉤,並隨意丟棄在電梯大廳或其他地方。
她希望當局能夠通過調取組屋的監控錄像查明真相。
根據媒體記者觀察,遊樂場附近的組屋樓棟之間有天橋相連,天橋上的水管沿著草坪固定,使用的鐵鉤與黃女士描述的相似。警方表示,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圖源:Mothership
當媽的看到寶寶被砸成這個樣子,真的好心疼!不知道從樓上扔東西下來的人良心會不會痛!
辣媽想提醒大家,我們無法預測別人的行為,只能儘量避免在房屋邊緣行走,保障自己的安全。
男子高空拋物被逮捕
前段時間新加坡也發生過一起高空拋物事件,一名28歲男子先砸窗,過後將床褥和兩台電視機等從八樓窗口扔下樓,之後因涉嫌魯莽行事被警方逮捕。

圖片來源:聯合早報
這起事件發生在9月12日中午12時30分,地點是勿洛蓄水池路第608座組屋。
涉案男子是28歲的本地永久居民鍾文基,他面對一項魯莽行事危及他人安全與一項蓄意破壞財物的控狀。
根據案情,今年9月12日中午12時30分許,被告從義順回到位於勿洛的住家後,從廚房窗口將兩台電視機、一個音響、一張白色床墊與一張床單扔下樓。
警方接獲鄰居通報後趕到組屋樓下時,正好目睹被告將其中一台電視丟下樓。被告被捕時獨自在家,他拋下的物品沒有導致任何人受傷。

圖片來源:聯合早報
被告於9月13日被控上庭,隨後在心理衛生學院還押,並接受精神評估。報告顯示,被告的精神分裂症復發,這或導致他在犯案時判斷力受損和行為紊亂,但他在干案時並非處於精神錯亂的狀態。
被告於11月6日認罪。
除了高樓拋物外,被告也在今年1月5日中午11時30分許,手持一個80公分的黑色三腳架在組屋走廊砸碎了鄰居家的臥室窗戶。鄰居過後報警,窗戶的維修費為180新元。
控方陳詞時說,若被告的精神分裂症未得到治療,他有較高的再犯風險,同意提交強制性治療(MTO)報告。
兩人因高空拋物被罰
兩名HDB居民由於高空拋物被法院判處罰款——這是首次根據條款定罪,條款規定,如果他們無法證明自己對該罪行不負有責任,則應推定有罪。
《環境公共衛生法》下的條款於2023年7月1日生效,這項條款使國家環境局 (NEA) 能夠對高空拋物的行為採取行動。

圖源:CNA
根據條款被定罪的第一人是一名63歲的男子,他於6月11日被罰款$700新元。
國家環境局在7月27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他從位於勿洛北2街的組屋單元里向廁所窗戶扔了一個物體。
兩周後的6月25日,一名42歲的婦女也因從宏茂橋52街一棟組屋的廚房窗戶扔出食物和不明液體等物品而被罰款$700。
國家環境局安裝了監控攝像頭,以監視高層建築亂扔垃圾的行為。在這兩起事件中,攝像頭都捕捉到了高空拋物的行為。

圖源:The Straits Times
國家環境局表示:」這是首次根據推定條款對高空拋物行為進行定罪。兩人都是第一次這樣做。」
高空拋物的法律後果
在住宅單位亂扔垃圾的人,第一次被抓最高罰款$2,000新元,第二次被抓最高罰款$4,000新元。
第三次或多次被抓後,違法者可能被處以最高$10,000新元罰款,還可能收到一份「工作整改令」,必須在公共區域做清潔長達12小時。
高空拋物的法定推定條款目的是為了讓業主和租戶承擔更大的責任,防止亂扔垃圾。

圖源:The Straits Times
一旦查出某個單元是亂扔垃圾的源頭,且業主或租戶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證明自己不是違法者,則將被告上法庭。
目前國家環境局已制定了一套框架來處理老年人、精神或身體殘疾等弱勢群體的特殊案例。此類違法者或其家人可以寫信給國家環境局,並提供證明文件。該機構將審查每起案件的情況,然後再採取任何行動,包括發出警告。
當局不會對12歲以下兒童採取強制措施。但是,如果成年人試圖利用這一點將責任推給孩子,並被發現向執法人員撒謊,可能會受到進一步起訴。
高空拋物案例增加
去年該條款在議會提出時,國家環境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有關高空拋物的反饋增加了77%——從2016年至2018年的平均每年16,800起,增加到2019年至2021年的平均每年29,700起。
國家環境局表示,從2021年到2023年,每年調查約29,000起此類事件,同時,每年平均部署2,500台攝像頭。

圖源:The Straits Times
近年來,執法行動的數量有所下降。
2023年,國家環境局針對高空拋物的行為採取了約700次執法行動,而前一年約為1,100次,2021年約為1,500次。
國家環境局表示:「在住宅區亂扔垃圾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因為它對公眾構成危險,污染環境,並威脅我們的公共衛生。」
各位家長們
在家時請管好自己的孩子
不要往窗外扔東西
在戶外行走活動時
不要只看腳下
也要注意看看頭上
同時儘量避開樓房邊緣行走
希望大家都不要遇到高空拋物
這樣的鬧心事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