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前被指禁止客工租户进入而引发纠纷的公寓。(图:谷歌街景)
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芽笼一个公寓禁止客工租户进入而引发的风波,建设局指出,公寓的分层地契管理委员会(Management Corporation Strata Title,简称MCST)可以制定细则(by-law),规范公寓内公共财产的管理和使用。但这类细则不得限制业主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财产的权利。
建设局前天(26日)在Facebook发文表示,近日发生的这起风波中公寓管委会制定的细则,引发了管委会和部分业主之间的分歧,因此希望分享一些关于分层地契物业管理的信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现有的管理框架。
建设局指出,分层地契管理委员会是公寓等私人物业的管理机构。在这类物业中,业主拥有各自的住宅单位,同时共同拥有并承担公共区域的所有权和维护责任。而管委会的日常事务,则由从业主中选出的理事负责。
《建筑(分层地契管理)法令》(Building (Strata Management) Act,简称B(SM)A)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授权公寓管委会可以决定如何以最好的方式管理、维护或改善物业的公共区域,同时制定细则,规范公寓内公共财产的管理和使用。但这类细则不得限制业主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财产的权利。
建设局表示,如果业主希望修改或废除已颁布的细则,可以在管委会的年度业主大会(AGM)或特别业主大会(EOGM)上提出动议。
如果对管委会已颁布的细则有效性存在争议,业者也可以向分层地契局(Strata Titles Boards)申请仲裁。分层地契局是根据《建筑(分层地契管理)法令》设立的仲裁庭,负责裁定分层地契管理发展项目中的各类纠纷,包括关于细则有效性的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