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72岁妇女因多次无视邻里纠纷审裁庭的命令,拒绝搬走组屋单位外的家具,以及未调整面向邻居家门的闭路电视摄像头角度,而被罚款2500元。(图:CNA/Jeremy Long)
一名72岁妇女因多次无视邻里纠纷审裁庭的命令,拒绝搬走组屋单位外的家具,以及未调整面向邻居家门的闭路电视摄像头角度,而被罚款2500元。
亚洲新闻台CNA报道,涉事妇女Ajiramah Ahmad Hassan是因噪音问题同邻居发生纠纷。
她在2024年在自家大门上方安装闭路电视,并将两张桌子放到公共走廊。邻居随后起诉妇女和她的丈夫。
去年1月17日,审裁庭下令妇女将桌子移到自己的单位外,同时调整闭路电视摄像头,确保不会直接拍到邻居家门口。
不过妇女并未照做,审裁庭在去年3月14日发布特别指示,要求她履行命令。同年6月24日,邻居报警。警员前往检查时证实,妇女仍未遵守命令。
妇女在同年10月被控上法庭。她承认一项违反《邻里纠纷解决法令》(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Act)特别指示的罪名。
她在今年1月到5月期间才将桌子移走,并调整闭路电视角度,不再对准邻居门口。
妇女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当事人不识字,且母语是马来语,因此不理解邻里纠纷审裁庭的指示。此外,她和丈夫目前无业,高额罚款将严重影响两人的经济情况。
法官则表示,没有证据证明妇女曾尝试了解指示,而她也没有立即采取行动。
法官也强调,邻里纠纷审裁庭的庭令需要被遵守,否则可能影响相关制度,因此判决必须起到威慑作用。法官最终判处妇女2500元罚款,并允许她分五个月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