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寶碼頭。(圖:AFP/Roslan Rahman)
新加坡港務集團(PSA)就2017年一名員工在吉寶碼頭(Keppel Terminal)死亡案的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港務集團早前因違反《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被判罰款22萬5000元,須在這個月12日前繳清。法院記錄顯示,集團已在期限前繳付罰款,但也在這個月5日就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
29歲的技術專員Lee Swee Loong,2017年9月20日對起重機進行維修檢查時,被夾在捲筒(rope drum)和平台之間後喪命。
港務集團答覆媒體詢問時表示,保障員工的安全、健康和福祉一直是公司的首要任務,工作場所安全更是重中之重。
公司表示,事故發生後已全力配合調查工作,並對事件深感遺憾,同時向死者家屬致以誠摯慰問。
經過33天審訊,法庭裁定港務集團一項未採取必要措施保障員工安全與健康的控狀成立。
港務集團被指,未有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員工在維修工作期間接觸旋轉部件,也未針對有關起重機制定適當的安全作業程序。
檢查起重機時發生意外
事發當天,死者正在檢查一台輪胎式龍門起重機的故障齒輪箱。
他當時一邊觀察齒輪箱異常聲響來源,一邊指示同事移動起重機。
期間,同事看見有黑色物體從操作室上方的平台墜落,於是立即關閉起重機並嘗試通過對講機聯繫死者,但沒有回應。
同事隨後登上平台查看,發現死者被夾在捲筒和齒輪箱附近的平台之間。
救援人員抵達現場後證實他傷重不治,死因是多處重傷。
控方:安全措施不足釀悲劇
控方指出,港務集團未能落實足夠的工作場所安全措施,最終導致悲劇發生,員工面對的風險其實是可以預見的。
控方表示,港務集團清楚知道技術專員經常需要站在僅23厘米寬,沾有油污的平台上檢查齒輪箱,而這也是他們唯一能夠進行相關檢查的位置。
不過,公司並未提供更安全的替代方案,也沒有針對有關型號起重機制定具體安全程序和足夠的防護措施,以避免員工接觸旋轉部件。
控方還指出,公司採用適用於三種不同起重機型號的一般作業程序,導致員工必須自行摸索高風險的工作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