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女子在與前男友發生合意身體接觸後,因擔心可能懷孕而報案稱遭到強姦。在警方展開調查後,她最終承認指控不實。
這名35歲的新加坡女性因誣陷前男友強姦被判處五周監禁。據Channel NewsAsia (CNA) 報道(6月12日),廖婉婷(Liau Wan Ting,音譯)承認在向其前伴侶提出虛假強姦指控後,向公職人員提供虛假信息。此案揭示了虛假報案的嚴重後果,尤其是在強姦指控調查中,警方會迅速調動資源,且此類指控會對涉事人員產生深遠影響。
一場合意接觸引發的虛假報案
法院文件顯示,廖女士於2024年通過TikTok結識該男子。兩人於同年8月開始交往,但於2025年10月分手。儘管關係結束,但兩人仍保持朋友關係並繼續見面。
2026年1月7日凌晨,廖女士聯繫該男子要求其接她。隨後,兩人在他家中進行了雙方同意的親密行為,之後共進早餐並各自離開。
數小時後,廖女士聯繫她的嫂子,詢問與不再是伴侶的人發生性關係是否算強姦。在討論了「同意」這一概念後,廖女士聲稱自己被強姦了,並在建議下於當晚報案。然而,調查人員隨後發現該指控是虛假的。
害怕懷孕引發的謊言
在調查過程中,廖女士向多名警員重複該指控,並接受了法醫醫學檢查。直到當晚在提供陳述時,她才最終承認了事實。
檢察官告訴法庭,廖女士之所以擔心,是因為她使用的避孕貼在前一天已經過期。她擔心如果懷孕,前男友可能會拒絕承擔責任。
起初,她堅持虛假指控是因為害怕因報假案而受罰。後來她改變主意,是因為不希望前男友被逮捕或入獄。但此時,警方已經開始對他進行調查。
親密接觸完全是自願的
該男子的身份受法院禁令保護。他在1月8日凌晨被追蹤到並被帶至警察禁閉綜合體(Police Cantonment Complex)。
他提供了血液樣本,並接受了約40分鐘的錄像採訪。在採訪中,他堅稱身體親密接觸是雙方自願的。
廖女士隨後向醫護人員和調查人員重複了同樣的說法,確認她同意了性行為。
檢察官表示,此案動用了大量資源,共有13名警員以及一名醫生和一名護士參與了此次調查。
法院強調必須震懾虛假報案
副檢察官金伯莉·布(Kimberly Boo)認為,有必要判處監禁,因為虛假指控可能造成嚴重傷害。
檢方指出,由於該女子的報案,該男子承受了本不該經歷的調查和程序。
法庭還聽到,虛假強姦指控會通過增加對真實受害者的不必要質疑,從而削弱公眾對真實強姦襲擊報案的信心。廖女士最終被判處五周監禁。
根據新加坡法律,向公職人員提供虛假信息的最高處罰為兩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感情問題絕不能通過誣陷解決
與真實的強姦指控相比,虛假報案相對少見。然而一旦發生,其後果將遠遠超出涉事個人。
警方對強姦犯罪的調查旨在迅速採取行動以保護受害者並保存證據,這需要在短時間內投入大量公共資源。
「同意」是一個法律概念,而不是事後產生的後悔、不確定或恐懼。 當虛假指控出現時,無辜者可能面臨名譽受損、情感痛苦和侵入式調查。
與此同時,當局繼續鼓勵真實的強姦襲擊受害者勇敢站出來,每一份報告都將基於證據和調查進行評估。
個人恐懼、感情糾紛或對未來後果的擔憂,絕不應通過虛假指控來解決。誠實的溝通和儘早尋求適當的幫助,可以防止情況升級為影響所有相關方的刑事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