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民航局(CAAS)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從新加坡出發的旅客將需繳納可持續航空燃油稅,稅額根據目的地和艙位等級的不同,每張機票從1新元(0.66歐元)到41.60新元(27.60歐元)不等。
該稅項適用於2026年4月1日起售出的機票,且航班於2026年10月1日或之後從新加坡出發。
這意味著,如果在4月1日之前購買機票,且航班於10月1日之後出發,則無需繳納該稅項。同樣,如果在4月1日之後購買機票,且航班於10月1日之前出發,也無需繳納該稅項。

所有從新加坡出發的目的地將被劃分為四個地理區域: 第一類:東南亞 第二類:東北亞、南亞、澳大利亞和巴布亞紐幾內亞 第三類:非洲、中亞和西亞、歐洲、中東、太平洋島嶼和紐西蘭 第四類:美洲。
前往第一類目的地的旅客,如乘坐經濟艙(包括經濟艙和優選經濟艙),需支付1新加坡元(0.66歐元);如乘坐高級艙位(包括商務艙和頭等艙),需支付4新加坡元(2.65歐元)。前往第二類目的地的旅客,如乘坐經濟艙,需支付2.80新加坡元(1.86歐元);如乘坐高級艙位,需支付11.20新加坡元(7.43歐元)。前往第三類目的地的旅客,如乘坐經濟艙,需支付6.40新加坡元(4.25歐元);如乘坐高級艙位,需支付25.60新加坡元(17歐元)。前往第四類目的地的旅客,如乘坐經濟艙,需支付10.40新加坡元(6.90歐元);如乘坐高級艙位,需支付41.60新加坡元(27.60歐元)。
經新加坡轉機的旅客無需支付此費用。對於經停多個目的地的航班,費用將根據旅客離開新加坡後的下一個目的地計算。
在公布徵稅金額之前,新加坡民航局上個月表示,已成立一家新實體 ,集中採購可持續航空燃料,以確保新加坡和該地區獲得更經濟實惠、更穩定的供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