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 新加坡房產中介因為幫客戶搞」99-1″避稅惹上麻煩了。這次輪到房地產經紀公司Huttons Asia,被一對夫妻告上法庭,索賠40多萬新元。
新移民夫妻幾年後
被稅務局追繳罰款
2021年5月,當時26歲的中國籍男子張某和他22歲的女友劉某,在金文泰一帶買了套Ki Residences公寓,價格138萬新元。
劉某當時已經是新加坡公民(2019年10月獲批),還在讀書;張某則是外國人,有工作。
買房嘛,誰都不想多交稅。當時外國人買新加坡房產,要交20%的額外買方印花稅(ABSD),算下來要27萬多。
為了省這筆錢,他們的房產經紀(Huttons Asia旗下)給出了一個主意:先讓已經是公民的劉某以個人名義買下整套房,因為她是第一次買房,不用交ABSD。買下來之後,再把她名下1%的產權賣給張某。這樣一來,張某隻需要為他買的那1%交稅,就算是有20%的ABSD,算下來也才幾千塊。而且因為張某有工資,這樣操作還能幫他們申請到更多貸款。

聽起來是不是很完美?當時房產經紀還跟他們打包票說,這種做法」合法又正規」。還說這是律師樓在新樓盤示範單位做培訓時推薦的辦法,連律師事務所的業務發展經理都親口說過這是」我們的強項」。
這對小兩口雖然心裡有點打鼓,但還是照著做了。2021年4月,劉某付了定金拿到選購權書,5月10日正式買下房子。兩周後,她就把1%的產權以1萬3770新元的價格賣給了張某。7月25日,整個交易完成,兩人成為這套房子的」分權共有人」——劉某占99%,張某占1%。
本來以為這事兒就這麼過去了。結果2025年12月18日,新加坡稅務局(IRAS)一紙通知送到他們家:你們這是在非法逃避印花稅!根據《印花稅法》,要罰款!罰款金額40萬6285新元,比當初想省的那筆稅還多出十幾萬,裡面還包括50%的附加費。
這下兩人懵了。今年1月6日,他們把房產經紀、Huttons Asia,還有當初幫忙辦手續的Pertinent Law律師事務所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這筆罰款。
現在三方開始互相甩鍋
Huttons Asia和房產經紀說稱,這個」99-1″辦法也是聽律師樓說的。律師樓的人親口說過這是他們的強項,我們又不是學法律的,當然以為這是合法的。而且後來還把大華銀行的貸款經理拉進群讓他們諮詢,人家也沒說有問題。而且這對夫妻自己也知道房產經紀不是律師,所以才介紹律師樓給他們。要怪也得怪他們自己沒找律師問清楚風險。
律師事務所稱,他們就是按客戶的要求辦手續而已,是客戶要這麼操作的。當初也沒見稅務局說這種做法有問題。再說,客戶又沒明確告訴律師就是要避稅,沒有義務去質疑客戶的決定。
這對夫妻的律師則表示,房產中介沒盡到責任,亂給建議;律師樓辦手續也不夠專業,兩邊都有問題。
IRAS對追回多少罰款三緘其口,就說調查還在進行中,不方便透露。
新加坡買房避坑!
這件事其實不是孤例。最近幾年,PropNex、ERA Realty這些大中介,還有好幾家律師樓,都被捲入過類似的官司。都是因為幫客戶搞這種」兩步走99-1″的避稅操作,結果客戶被罰,回頭告中介。
需要釐清的是,「99:1」這種產權分配方式本身並不違法。很多夫妻買第一套房時也會採用類似比例。問題的關鍵,在於動機——如果是為了規避本應繳納的ABSD,那就踩了紅線。一旦被稅務局查出,買家不僅得補交稅款,還會被罰款。

圖源:ERA
張某2021年9月拿到了PR,2025年6月成了公民。但現在夫妻倆面臨的是40多萬的罰款。這筆帳,最後法院怎麼判,還要看官司怎麼打。
買房想省稅可以理解,但」99-1″這種操作,稅務局現在盯得很緊,一不小心就是罰款幾十萬。中介的話不能全信,律師的意見也得自己多問幾句,畢竟最後買單的還是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