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廚師向前女同事示愛被拒,後來兩人友誼破裂告斷了聯繫,不料,廚師為了想見對方,竟在凌晨時分潛入女方住處,甚至變身「蜘蛛人」,用繩子爬入女方位於25樓的廚房窗戶,還關閉電眼企圖闖入房間。
被告(29歲)共面對6項包括擅闖、破門行竊、偷竊和妨礙司法公正等的控狀,他承認其中3項,周二被判入獄5周。
為了保護受害者,法庭諭令媒體不得泄漏受害者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案情顯示,被告和女受害人(25歲)是前同事,兩人共事時被告曾向女方表明愛意,但女方希望維持朋友關係。後來,兩人友誼破裂,受害者跟被告斷了聯繫。
今年2月19日凌晨2時,被告想見受害者,決定前往她的住處。被告知道受害者的大門沒有上鎖,也清楚鐵門的鑰匙收在大門旁。被告推開大門拿鑰匙後,打開鐵門直接進入單位,走到受害者的房間看她。當時受害者還沒睡,驚見被告後朝他大喊,被告於是跑出單位外。受害者當晚報警,說她認識闖入家裡的人。
時隔兩個月,被告在4月22日又到受害人的家。他在27樓綁好事先帶來的繩子,再到25樓抓住垂掛的繩,爬到樓外面的矮牆。
約凌晨4時,被告透過矮牆從受害者的廚房窗戶爬入單位。他先關閉客廳的電眼,之後企圖打開受害者的房門,但發現房門已上鎖。
此時,被告決定透過大門離開單位,並從神台取走電子鎖的鑰匙開門。他離開時,聽到單位傳來腳步聲,拿著鑰匙快速逃跑。
案發時,被告在一家餐廳工作,由於他4月23日沒來上班,餐廳在隔日解僱他,並透過簡訊發送解僱信。
調查顯示,被告在5月8日,上午8時用鑰匙進入餐廳,收拾私人物品。
他萌生偷竊的念頭,便拿走一瓶要價60新元的紫蘇油和價值80新元的電子秤。
被告在下午12時返回餐廳,把餐廳鑰匙和圍裙還給主廚。如今被告已經賠償這筆損失。
控方指出,被告多次跟蹤和潛入受害人家中,事後還試圖把作案穿的衣服丟棄,因此要求法官嚴懲他。
法官問被告為何犯案,「特別是進行如蜘蛛人那樣危險的舉動」時,他表示完全無意傷害受害人,並指兩人有誤會,當時他只想要尋求她的原諒,沒有想太多,不料導致受害人受到驚嚇。
被告也說,自己的行為令家人感到失望,他一直在反省,也感到懊悔,希望法官輕判。
受害人母親(54歲)受訪時透露,被告首次闖進家裡後,他們就採取了一系列的防範措施,包括安裝對著門口的電眼以及更換電子鎖。
被告第二次擅闖時,她聽到廚房傳來物品掉落的聲響,隨後又看到晾曬處有繩子,驚覺被告爬入家裡。自此之後,他們也緊鎖廚房窗戶。
母親坦言,女兒因事件留下陰影,他們也囑咐女兒回家時,不要戴著降噪的耳機,應對周圍保持警惕。
母親也說,調查官上周聯絡她,表示被告想賠償的電子鎖的費用。
「那時他拿走了電子鎖的總鑰匙,我們需要更換整個電子鎖,花費了約700新元。但我跟調查官說他不用還這筆錢,只要他真心懺悔和反省就好。他那麼做其實非常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