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起:49歲的鄭鑰清、66歲的林先生、28歲的Irliana。(圖:林祥龍)
新規上路後,騎士不得在人行道騎行,行人也須避免誤入騎行道。《8視界新聞網》記者實地走訪發現,在空間有限的通行道上,騎士與行人各有難處,呼籲當局在執法與教育之間取得平衡。
從7月1日起,在灰色人行道上騎腳踏車或使用個人代步工具將被視為違法行為,初犯者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或面臨最長三個月監禁。
新規實施後,不少網民在社交媒體上表達對通行權責劃分的憂慮和困惑,尤其在空間有限的通行道上,引發熱議。
《8視界新聞網》昨天(6日)走訪園景路(Yuan Ching Road)一帶,實地採訪多位騎士與行人,聽取他們對新規的看法與建議。
行人:需加強意識 清楚分道
49歲的鄭鑰清與50歲的魏金鳳在裕廊湖花園外散步時,無意間走上了紅色騎行道。
她們在接受《8視界新聞網》採訪時表示,當時一邊聊天、一邊走路,沒注意到已踏上騎行道。
她們還向記者分享,剛剛所走的路段原本沒有區分騎行道和人行道,走著走著突然就出現了分界。

原本沒有區分騎行道和人行道,走著走著突然就出現了分界。(圖:黃歆惠)
鄭鑰清說,她們平時會與騎士互相禮讓,若遇到騎士便會主動讓道。
談及新規定,鄭鑰清認為,這有助於保障行人權益。她同時指出:「行人也是要付一點責任,大家共同努力達到那個目標。紅色是給騎行的、人行道就應該給行人走,所以我們也是要增加我們的意識。」
她補充道:「我覺得要給一個緩衝期,因為有時我們沒有注意到或者是沒有這種習慣。」
72歲的王柏林每逢周末都會與妻子騎腳踏車和散步。他表示,互相禮讓最為重要,因為行人有時會走上騎行道。

72歲的王柏林每逢周末都會與妻子白女士騎腳踏車和散步。(圖:林祥龍)
他認為,對於走錯道的行為,無論是行人還是騎行者,給予警告處理就足夠了,關鍵是通過提醒來增強大家的意識。
王柏林的妻子白女士也分享道,她偶爾也會不小心從人行道走到騎行道。「我有時會走錯。腳車剛好(從我的後面)來,我就走去(騎行道),很難講的這種東西。很像我們的腳,有時會走過去一點。剛才我就不小心走過去,我才看到這個顏色。」
腳踏車騎士:當局需酌情處理
66歲的腳踏車騎士林先生在受訪時表示,他支持這項新規定。
「這是個人的安全著想。老人家、小孩子,有些電動車他們騎得很快,沒有讓路,也造成我們老人還是小孩子本身的(安危)。」
不過,林先生指出當局需要看情況來判。
「可能前面有障礙物還是怎樣,我們(騎士)沒有辦法要(從人行道)割過去,就是不一定說要罰款,要酌情處理。」
28歲的腳踏車騎士Irliana也指出,若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需用人行道,她也只能如此。
「作為腳踏車騎士,當我們看到有人在腳踏車道上行走時,我們必須騎慢點,但這會影響我們騎行。」

腳踏車騎士在灰色行人道上行駛。(圖:黃歆惠)
據記者現場觀察,仍有不少行人走在騎行道上,迫使部分腳踏車騎士只能繞道而行。
此外,由於部分騎行道缺乏遮陽設施,一些騎士為了避開烈日,選擇在人行道上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