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早前駕車時沒注意路況,導致摩哆騎士重傷的新加坡前藝人陳之財,向法庭申請在保釋期間到中國公幹以及為個人行程到日本。法官批准其申請,並將保釋金增加至2萬5000新元。
現年64歲的陳之財,早前因駕車時沒注意路況,導致摩哆騎士重傷,今年1月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一項控狀後,被判入獄5天以及吊銷各級駕照5年。他在2月針對刑罰提出上訴,目前保釋在外等候上訴案審理。
陳之財的案件於昨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過堂,他向法庭提出在保釋期間出國的申請。
律師在庭上代陳之財申請在3月17日至26日間到中國公幹,以及在4月15日至5月3日期間為私人事宜到日本。
陳之財早前提出上訴後,獲法官批准暫緩服刑,保釋金提高至1萬5000新元。鑒於陳之財提出出國的申請,控方要求額外增加1萬新元的保釋金。其他條件包括擔保人不能與陳之財同行、在國外期間必須與調查人員保持聯繫,以及在回國後的24小時內上交護照等。
法官批准陳之財的申請和控方要求的保釋條件。

目前在等待上訴案審理的陳之財於周三向法院申請在保釋期間出國,獲得批准。
《聯合早報》報導,相信陳之財前往日本是為了出席兒子陳熙的婚禮。
據早前報導,陳熙在前年5月求婚成功,在去年7月14日與日籍妻子Mami正式結為夫妻。他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今年將在日本舉行婚禮。
陳之財在案件下判後,重新委任律師提出上訴,新代表律師為Contigo Law的王凱民和周迪順。
陳之財涉及的車禍於去年3月4日中午約12時09分,在新加坡亞逸拉惹快速公路(AYE)往中央快速公路(CTE)方向的路段發生,傷者是當時21歲的騎摩哆男子。
陳之財在分叉路發現走錯車道後,將車速減慢至幾乎停止。就在他要轉換車道時,從後方騎摩哆過來的傷者來不及閃避,撞上陳之財的轎車。
事後,陳之財停車協助傷者,傷者隨後送院治療,右手及手腕骨折,動手術兩天後出院,請了99天住院假,沒有留下永久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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