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去年四月,一位女士因喂鴿子被罰4800新元(約合3740美元),然而僅僅一個月後,她便再次『重操舊業』。
這次,60歲的新加坡籍女性袁麗純(Yuen Li Shuen)在公共區域及自家公寓中,17次非法投喂鴿子,最終於3月19日被法院判處高達9000新元的罰款。
她承認自己明知喂養野生動物屬違法行為,卻仍堅持這麼做,只因「出於憐憫」。法庭上,她對六項違反《野生動物法》的指控認罪,另有11項指控作為量刑參考。
案件回顧
法院獲悉,袁麗純早在2025年4月就曾因喂鴿子被定罪。此後,丹戎巴葛市鎮理事會發現她每天兩次持續投喂鴿群。國家公園局(NParks)展開監控後,於去年5月至7月間多次拍到她在丹戎巴葛和柴厝地區喂鴿的影像。
調查中,袁麗純坦承行為,但堅稱:「我喂的不是麻煩,是生命。」
NParks檢察官指出,她的行為展現出「明顯的頑固性」,並強調其對公共健康的嚴重威脅:鴿子攜帶多種致命病菌,糞便污染環境,更會吸引蟑螂、老鼠等病媒生物。尤其當居民在自家陽台或窗台投喂時,不僅擾鄰,更大幅增加疾病傳播與蟲害爆發風險。
「住在樓里的違法者,更難被發現。」檢察官補充道,這種隱蔽性讓執法難度倍增。
為求寬大處理,袁麗純當庭認罪,並申請分期付款,獲准先支付4500新元,餘款於五月前繳清。作為累犯,她每項指控最高可被罰1萬新元。
據CNA本周報道,新加坡近半數非法喂鳥案件,均由老年人主導。2023至2025年間,NParks每年收到近320起非法喂鳥舉報,喂鴿行為正從「溫情舉動」演變為「城市公共衛生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