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擅闖並企圖強姦前女室友的國大博士生,前日上訴時提出多項否認案情的說法。主控官指被告一再推卸責任應判處更重刑罰;大法官則說,不排除考慮加重刑罰,需時間審慎斟酌,將案件展期裁決。
被告是來自中國的高熊(32歲),案發時在國立大學修讀博士學位。他面對7項包括企圖強姦、擅闖、以及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早前承認其中4項,被判坐牢6年6個月又6周,打鞭3下。
受害者也是來自中國的21歲女子,就讀新加坡的大學。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導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
《新明日報》早前報導,被告與受害者是同屋不同房的室友,但他在2023年8月已搬離。
同年10月,被告開始追求受害者,傳簡訊約見面。受害者拒絕,也要求被告別再騷擾她,但被告仍死纏爛打,受害者為此報警,房屋中介也警告被告不能擅闖,但他不聽。
10月9日晚上9時,被告再次上門,受害者的緬甸籍男室友應門,讓他入屋。被告敲響受害者房門,她開門驚見被告,被告稱想為之前的不禮貌簡訊道歉,還聲稱自己的銀行卡留在單位內。
受害者不接受道歉,說要報警,被告聽後發怒,硬闖入房間,將受害者壓在地上,掀開她的連衣裙,對她上下其手。男室友聞聲救援,將被告拖出房外。
上訴庭三司之首的大法官,昨日指被告呈交的陳詞,似乎有意否認早前承認的案情。被告稱自己沒有完全理解當庭朗讀的案情經過,以為自己認罪後還有機會辯駁,怎料就下判了。
控方認為,被告一再推脫責任的行為,應當給予更重的刑罰。三司表明需要時間斟酌,展期裁決。
(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