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戴假髮、用假證件,40歲大馬男子涉詐騙案,協助向受害者收取14萬元財物,被警方逮捕。
《新明日報》報導,警方前日發布文告指出,警方於上個月29日接到受害者投報,說接到自稱是來自電訊公司M1的不明人士來電,對方稱受害註冊了M1的配套,結果電話線被捲入洗錢案。
當受害者否認曾簽訂配套後,電話隨即被轉接到另外一名自稱是來自金管局的官員。
文告透露,過程中這群騙子錯誤引導受害者,讓他相信自己真的是因洗錢案被調查。他隨後按照指示,把價值約14萬元的現金、黃金和其他財物交給一名40歲男子,藉此證明他的財產來源都是合法的。
反詐騙指揮處和裕廊警署警員調查後,確認收款的是一名40歲大馬籍男子,並在上個月30日逮捕他,今早將他控上法庭。
警方文告指出,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充當跑腿,從受害者那裡收集現金、黃金和貴重物品後再帶回大馬,他也被指使用偽造的公司證件,冒充金管局認證人員。
此外,在收取財物過程中,該男子還戴上假髮,以掩飾其身份。
警方已經注意到有越來越多大馬人越堤來新加坡後,協助詐騙集團從受害者手中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涉及詐騙和相關罪行的部分罪犯,從去年12月30日起將面對鞭刑懲罰。
警方提醒公眾,切勿將金錢或貴重物品交給身份不明者、或遵從指示將物品放在某處讓他人前來領取,以及不要和他人共享螢幕或分享登錄資料。
被控收15萬元勞力士與金戒指
來自大馬的被告王為順(40歲,音譯)今早被控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CDSA)的罪狀。
控狀顯示,被告涉嫌在4月30日與不明身份人士串謀達成安排,到位於武吉巴督東6道第292A座組屋樓下,向一名71歲男子接收兩隻勞力士表和一枚金戒指。這些財物總值不少過5萬元。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對最高10年監禁,或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也可能面對最高12下鞭刑。
控方要求還押被告一周,期間回現場協助調查,以及追蹤被告的同夥。法官批准控方申請,案展至5月8日過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