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嘉敏還會鼓勵病患以現金付款,以增加她可挪用的現金數額。(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牙醫診所女職員多次從診所的收銀機中取走現金,還篡改診所銷售記錄,甚至鼓勵患者使用現金付費,一年多來捲走14萬元,拿去還大耳窿、賭債和買奢侈品等,被判坐牢1年8個月。
《聯合早報》報導,被告是現年30歲的劉嘉敏(音譯),她共面對4項包括刑事失信、偽造文件、牴觸刑事訴訟法和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她承認當中一項,餘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發期間,被告在新加坡一家牙科診所擔任行政人員,負責前台接待、安排病患預約及向病患收取費用。
根據案情,2023年8月31日,負責診所帳目的第三方會計公司職員在核查帳目時,發現診所在2023年5月至7月期間的現金收入與存入銀行帳戶的金額相差5萬3088.2元,隨即告知診所。
診所進一步調查後,診所業主、財務負責人及會計人員發現,這類差額情況持續超過一年。
調查顯示,被告於2022年10月至2023年8月間,多次從診所收銀機中取走不同數額的現金,非法挪用病患繳付的診所收入。
為了掩蓋罪行,被告甚至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篡改診所用於記錄每日營業額的Excel表格內的現金、信用卡及NETS銷售數據。
每當收銀機內現金不足時,被告還會鼓勵病患以現金付款,而非使用其他付款方式,以增加她可挪用的現金數額。
調查顯示,被告在上述期間內共挪用14萬4973元50仙;東窗事發後,被告承認干案,並稱挪用的款項被用於償還大耳窿債務、賭博虧損、朋友借款,以及購買奢侈品和支付家庭開銷等。
被告最終於2023年9月2日被捕,她迄今賠償診所4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