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疫情期間說服同鄉代為提款匯錢回鄉,兩名男子半年內取出上千萬元,利用這筆錢採購物品再托送回國,套現獲利後才把「匯款」交給同鄉家人,如今兩人因無牌經營匯款生意雙雙判監。
《新明日報》報導,兩名被告分別是安加潘(33歲)和杜賴拉吉(27歲),兩人皆來自印度,他們是表兄弟關係。

左起為被告杜賴拉吉和被告安加潘。
安加潘共面對四項牴觸付款服務法令和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他承認當中三項,餘項由法官納入考慮。杜賴拉吉則承認兩項牴觸付款服務法令和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冠病疫情期間,安加潘開始協助與他同宿舍的多名外籍勞工匯款回印度。客工們會把自己的銀行卡和密碼交給安加潘,安加潘則替他們取款並安排匯款事宜。
起初,安加潘通過西聯匯款(Western Union)辦理,但2023年1月他返鄉探親時,一名熟人「賽義」建議他把向勞工收取的現金,用來先購買手提電腦、黃金等物品,再由遊客攜帶出境運往印度出售,從中套現,實現跨境轉移資金。
2023年3月起,杜賴拉吉開始協助安加潘,每天使用勞工的提款卡提取現金。
安加潘每月從幕後主使「賽義」處領取至少1000元酬勞,負責經營非法跨境匯款業務。杜賴拉吉雖然沒有直接領取薪水,但在協助期間獲安加潘支付約2400元,作為交通、伙食及租金等開銷,還獲准從部分受控制的銀行帳戶中提取少量現金,作為購買日用品及個人花費。
三人沒有經營跨境匯款服務執照
調查顯示,安加潘取得33個銀行戶頭對應的提款卡及密碼,並擁有約200名客戶,協助他們將款項轉給身在印度的家人。
他也把這些銀行戶頭提供給其他人使用,讓對方將資金存入有關戶頭,再通過其安排把款項轉往印度。
調查也揭露案發期間,幕後主使「賽義」、安加潘及杜賴拉吉三人均未持有經營跨境匯款服務所需的執照,也不屬於獲豁免的跨境匯款支付服務供應商。
杜賴拉吉也清楚知道,自己提取的現金最終會按照安加潘的安排,被轉移至印度。
控方指2023年1月至3月12日期間,兩名被告通過28個銀行戶頭非法轉移409萬9305元;2023年3月13日至7月期間,又通過另外33個銀行戶頭非法轉移616萬6515元,總額高達1026萬5820元。
控方形容,這是一個運作精密的非法匯款網絡,並指這類罪行難以偵查,因此更需要通過嚴厲刑罰,達到阻嚇作用。
自2012年起在新加坡擔任司機的安加潘,最終被判坐牢15個月又3周,並罰款6000元;杜賴拉吉則被判坐牢8個月又3周。
用多張提款卡提款遭路人舉報
杜賴拉吉因用多張提款卡提出大數額款項,路人覺得可疑而舉報,導致東窗事發。
2023年7月3日,一名公眾因發現杜賴拉吉在獅城大廈商場的地下一層的星展銀行自動提款機,使用多張提款卡提取大筆現金,覺得可疑而報警。
警方到場逮捕杜賴拉吉後,在他身上起獲51張不同人的提款卡及7萬4750元現金。
面對警方盤問時,杜賴拉吉起初堅稱錢和卡都是自己的,並聲稱提取現金是為了投資新加坡一家公司。不過,由於他始終無法給出合理解釋,警方最終將他逮捕,並扣押所有提款卡及現金。
當安加潘得知表弟被捕後,立即刪除手機內與「賽義」、杜賴拉吉及客戶之間的所有聊天記錄,企圖湮滅證據,但警方隨後展開調查,並於同年7月11日將他逮捕。
生意做大變家族生意
生意越做越大,從個人變成「家族生意」。案情也揭露,除了杜賴拉吉,安加潘也讓妻子、兄弟及三名堂兄弟姐妹參與這門生意。
他們主要協助安加潘處理行政事務,包括記錄他所控制多個銀行戶頭的收支情況及管理資金。
安加潘則負責採購各類商品,再交由前往印度的旅客帶回當地轉交給「賽義」,由對方以更高價格轉售,從中賺取利潤。
此外,安加潘遠在印度的家人,也會從這項生意所得的利潤中分得報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