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馬來西亞媒體報道,本周早些時候,一輛新加坡註冊的汽車在柔佛巴魯的加油站加註了政府補貼的RON95汽油,車主被當場逮捕。這是新法規生效後,全國首位因使用外國註冊車輛加註補貼燃油而被捕的司機。

來源:Johor KDPN via Johorfm on Facebook
新加坡車被拍到在柔佛加註RON95
據《新海峽時報》(NST)引述柔佛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KPDN)主任Lilis Saslinda Pornomo的說法,事件發生於4月9日(周四)晚上10點左右,地點為柔佛一處加油站。一輛黑色本田思域(Honda Civic)掛著新加坡車牌,被發現正在加註RON95汽油——這種燃油原本僅限馬來西亞註冊車輛享受政府補貼。
一張Johor KDPN拍攝的照片顯示,黃色的RON95加油槍已插入該車的油箱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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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立即上前制止加油,並將司機扣留。
新加坡中年男子被捕協助調查
柔佛KPDN隨後扣押了該車輛,並通過調閱監控錄像、購買收據及其他相關文件展開調查,同時採集了加油站員工的證詞,最終確認該筆交易確實涉及RON95汽油。
一名50多歲的新加坡籍男子,被確認為該車的駕駛員兼車主,已被拘留以協助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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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正依據馬來西亞《1961年物資管制法》進行調查,罪名是「利用外國註冊車輛購買受控商品」。
Lilis Saslinda表示,柔佛KPDN將持續強化執法力度,嚴打此類違規行為,確保政府補貼真正惠及馬來西亞公民。
新規4月1日正式生效
自4月1日起,馬來西亞新法規正式實施,執法範圍從加油站擴展至個人——即任何使用外國註冊車輛加註補貼燃油的司機,都將面臨法律追責。
過去,只有銷售RON95給外國車的加油站會被處罰;如今,車主本人也難逃法網。據Bernama報道,若罪成,外國車司機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年,並處以高達100萬林吉特(約合新幣32.1萬元)的罰款;屢犯者更可能面臨五年監禁及最高300萬林吉特(約合新幣96.3萬元)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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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改編自:Johor KDPN via Johorfm on Facebo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