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4 月,國家發展部長徐芳達在國會答覆議員提問時披露,2025 年新加坡向建屋發展局(HDB)提出購屋收入頂限豁免上訴的案件激增,其中申購預購組屋(BTO)的上訴達 1825 宗,較 2024 年的 1170 宗增長 56%;申購執行共管公寓(EC)的上訴更是達到 1147 宗,同比暴增 1.5 倍。兩大賽道合計近 3000 宗上訴,背後是越來越多新加坡家庭因 「收入超標」,被擋在政府補貼住房的門外,上訴成為他們實現 「居者有其屋」 的最後一搏。

要理解這一現象,首先要明確新加坡組屋與 EC 的購屋門檻:目前,申購 BTO 的家庭月收入頂限為 1.4 萬新元,申購 EC 的頂限為 1.6 萬新元。這一 「硬門檻」 意味著,無論家庭積蓄多少、是否名下無房,只要月收入超過該標準,就無權直接申購,唯一的出路是向建屋局提交上訴,說明特殊情況請求豁免,上訴成功方可獲得申購資格,失敗則只能轉向更昂貴的轉售組屋或私人公寓。

這近 3000 宗上訴絕非偶然,其背後的趨勢與問題值得深思。從增長態勢來看,上訴人數的攀升並非短期波動:BTO 上訴從 2020 年的 804 宗持續上升,2023 年雖有回落,但近兩年再度陡坡式增長;EC 上訴的 1.5 倍同比增幅,更凸顯問題的嚴重性。更值得關注的是,EC 本是為 「夾心層」 設計的住房選項,價格介於 BTO 與私宅之間,如今連申購 EC 的家庭都大面積收入超標,說明被門檻擋在門外的,已不只是低收入群體,還包括中間偏上的工薪家庭,「夾心層」 的範圍正不斷擴大。

更關鍵的是,上訴人數僅為 「冰山一角」。現實中,還有大量家庭因不知道可上訴、或認為上訴無望,默默放棄申購資格;另有不少家庭甚至因明確知曉自己收入超標,連 BTO 抽籤都未曾嘗試。1825 宗 BTO 上訴、1147 宗 EC 上訴,只是那些不願放棄、奮力爭取的家庭,更多被門檻攔下的家庭,正在租房與高房價的夾縫中掙扎。

業內專家對這一現象給出了明確解讀。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房地產系教授程天富指出,提出豁免申請的大多是收入僅略高於頂限的家庭,他們既不符合政府補貼住房的申購資格,又難以負擔私人公寓的高昂價格,陷入兩難境地。這類家庭主要分為兩類:一是工作數年升職加薪後,收入略有增長但生活開銷同步提升的中年夫婦;二是剛進入人工智慧等高薪行業的年輕人,雖月收入達標,但積蓄有限,不足以購置私宅。
大亨房地產網站首席研究員麥俊榮則直言,上訴人數的激增,本質上反映出現行收入頂限已與市場實際情況脫節,亟需重新檢視。他建議,當局不應單純因上訴增多就盲目調高頂限,而應結合新加坡居民家庭收入增長、通脹水平等實際情況,科學決策調整方向。

事實上,現行收入頂限的不合理性,早已在社會發展中逐漸凸顯。這一制度設計的初衷,是充當 「篩選器」,將高收入群體排除在外,確保政府補貼住房真正惠及中低收入家庭。但自 2019 年以來,新加坡居民家庭收入中位數持續上漲,尤其是科技、金融、專業服務等行業,收入增長更為明顯,而 1.4 萬新元、1.6 萬新元的收入頂限,六年來始終未作調整。
與此同時,持續的通脹導致貨幣實際購買力縮水,2025 年 1.4 萬新元的購買力,僅相當於 2019 年的 1.2 萬新元甚至更低。但政策採用的是名義收入頂限,未考慮通脹因素,這意味著,即便頂限數字未變,實際門檻卻在逐年提高,越來越多努力工作、實現收入增長的家庭,反而被 「擠出」 補貼住房的申請範圍,成為 「被製造出來的夾心層」。

這些 「夾心層」 家庭有著鮮明的共性:他們並非真正的富人,收入僅略超頂限,但積蓄遠不足以支撐私宅購置;他們努力工作、積極進取,收入超標恰恰是升職、加薪、換高薪工作的結果;他們並非想 「占便宜」,只是希望用自己繳納的公積金(CPF)和稅收,換取一套政府補貼的住房 —— 而這筆補貼,本就來自他們自身的貢獻。但他們最終被拒絕,理由卻簡單而冰冷:「收入太高,不符合資格」。
這一矛盾,也讓新加坡引以為傲的 「居者有其屋」 計劃面臨考驗。該計劃的核心的是 「公平」 與 「穩定」,而非單純的 「低價」,但現行制度卻在無形中懲罰努力工作的人,讓 「努力升職加薪」 反而成為 「無法購屋」 的枷鎖,顯得既不合理,也缺乏溫度。

針對這一問題,政府已有所回應。6 個月前,國家發展部長徐芳達與高級政務部長孫雪玲曾同時透露,政府正在檢討組屋和 EC 的購屋收入頂限,但政策調整需等到 「各方面條件成熟」,其中最關鍵的前提是確保組屋供應能夠跟上,避免因申請人數激增導致申購難度加大、市場混亂。

但業內人士也指出,單純調高收入頂限,或許只是 「治標不治本」。若將 BTO 頂限調高至 1.6 萬新元、EC 頂限調高至 1.8 萬新元甚至更高,只會讓更多人湧入補貼住房市場,導致 BTO 申購率大幅攀升,原本符合資格的低收入家庭,反而會因競爭加劇更難中籤,形成新的利益失衡,新的 「夾心層」 也會隨之出現。

歸根結底,上訴潮背後的核心問題,並非 「收入頂限該定多少」,而是現行的篩選機制過於單一 —— 僅以 「月收入」 這一個靜態指標,來判斷一個家庭的購屋能力,忽視了積蓄、凈資產、工作年限等關鍵因素。一個剛畢業月入 8000 新元的年輕人,與一個工作 10 年月入 9000 新元但積蓄豐厚的中年人,購屋能力截然不同,但在現行制度下,卻被用同一標準衡量。

對此,業內提出了多項優化建議,希望通過重構規則,破解 「夾心層」 購屋困境:
一是從 「全有或全無」 轉向 「漸進式擁有」。現行制度下,要麼完全有資格享受全額補貼購屋,要麼完全無資格,缺乏過渡選項。可考慮為收入超過頂限 20% 以內的家庭,提供 「半補貼」 政策 —— 例如允許申購 BTO,但補貼額度減少 30%;或採用 「部分產權」 模式,允許家庭先購買 50% 產權,剩餘部分向建屋局租賃,數年後再選擇買斷,讓補貼梯度與收入梯度相匹配。

二是從 「靜態頂限」 轉向 「動態掛鉤」。若保留收入頂限,可將其與居民家庭收入中位數、消費者價格指數(CPI)、房價指數掛鉤,每年自動調整,讓政策能夠跟上市場變化,避免因頂限僵化導致越來越多家庭被排除在外。

三是從 「看月入」 轉向 「看家底」。建立更立體的購屋能力評估體系,將收入、儲蓄、工作年限、凈資產等因素納入綜合評分,全面考量家庭的實際購屋能力,而非僅憑單一的月收入指標下判斷,讓政策更具靈活性與公平性。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未 「超標」、符合購屋資格的家庭,新加坡政府也提供了多項組屋補助計劃,各類津貼可疊加使用,購買轉售組屋時,家庭最高可獲 23 萬新元補助,單身人士最高可獲 11.5 萬新元,大幅降低購屋門檻。這四項核心補助計劃分別為:

增強版公積金購屋津貼(EHG):針對首次購屋家庭(月收入≤9000 新元)及年滿 35 歲的首次購屋單身人士(月收入≤4500 新元),最高可獲 12 萬新元(家庭)、6 萬新元(單身人士)補助,津貼存入 CPF 普通帳戶,用於抵扣購房成本或貸款,適用於 BTO 及轉售組屋,津貼金額隨收入浮動,收入越低補貼越高。

公積金購屋津貼:專門針對首次購買轉售組屋的申請人,家庭購買 2-4 房式組屋可獲 8 萬新元,5 房及以上可獲 5 萬新元;單身人士購買 2-4 房式可獲 4 萬新元,5 房及以上可獲 2.5 萬新元,家庭月收入需≤1.4 萬新元,單身人士≤7000 新元,不可用於 BTO 申購。你可通過https://www.mnd.gov.sg/newsroom/press-releases/view/measures-to-cool-the-hdb-resale-market-and-provide-more-support-for-first-time-home-buyers查看此津貼的官方公告,並登錄建屋發展局官網獲取完整細則。

近居購屋津貼(PHG):鼓勵父母與子女就近居住,無收入上限、年齡限制及戶型要求,家庭與父母同住可獲 3 萬新元,4 公里內居住可獲 2 萬新元;單身人士與父母同住可獲 1.5 萬新元,4 公里內居住可獲 1 萬新元,每人僅可申領一次,可通過建屋局官方工具查詢
https://services2.hdb.gov.sg/webapp/BB292KM/BB292KM_ENQ核實住家和父母家兩地的實際距離。

階梯式公積金購屋津貼(家庭):針對現居二房式組屋、想升級至三房式及以上組屋的二次購屋家庭,最高可獲 1.5 萬新元補助,適用於 BTO 及轉售組屋,申請人過去 12 個月平均月總收入需≤7000 新元,可與近居購屋津貼疊加使用。你可登錄建屋發展局專屬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