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甜心約會」屬法律灰色地帶,成年人非性交易類互惠關係原則合法,但若涉金錢換性、未成年人等則涉刑責,相關案件頻發。
1. 新加坡「甜心約會」陷法律灰色地帶
「甜心寶貝」與「甜心爹地」式的互惠約會關係在新加坡引發廣泛爭議,相關法庭案件頻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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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聯合早報
這類金錢與感情交織的速食關係是否合法、是否等同於賣淫、糾紛能否通過民事訴訟解決?三名受訪律師對此深入解析,明確其法律邊界與潛在風險。
2. 合法性邊界
甜心約會平台Sugarbook主打成年人間「互惠安排」,年輕一方以陪伴換取經濟支持,但該模式屬法律灰色地帶。
律師陳錦文指出,成年人自願建立的陪伴、指導類經濟支持關係,若未涉及明確金錢換性服務,原則上不被禁止。
郭鏐永強調,核心區分在於金錢往來性質:若為陪伴謝禮或津貼則不違法,若作為性服務報酬則屬賣淫。
新加坡雖不將賣淫本身列為刑事罪,但拉客、靠賣淫為生、拉皮條等行為均違法;若涉及未成年人、欺詐、脅迫、勒索,或明確性交易,則構成刑事罪。
3. 涉未成年人風險極高
《刑事法典》明確,性行為法定同意年齡為16歲,與未滿18歲者進行金錢換性交易,無論對方是否同意,均屬刑事罪,最高可判7年監禁、罰款及鞭刑。
本地已有多起相關判例:2024年2月,42歲CEO因五次與16歲少女性交易獲刑18個月;2023年1月,39歲男子與虛報年齡的15歲少女發生性關係並偷拍,獲刑25個月。
律師特別提醒,核實對方年齡的責任在成年一方,「不知年齡」或「被誤導」不能作為抗辯理由。即便對方介於16-18歲,法院對「合理相信已滿18歲」的抗辯也極為謹慎,僅在極有限情況下認可。
此外,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在海外與未成年人發生商業性行為,仍可在本地被控。
4. 民事追討存難點
甜心約會關係破裂後,因財物返還、費用支付等引發的糾紛屢見不鮮。
2024年10月,20歲女子與「甜心爹地」開房後因費用分歧謊稱遭強姦,被判12個月緩刑;9月,24歲女子以發生性關係為由騙取對方8100元,獲刑11個月。
關於民事追討可行性,黃恆毅表示,若雙方有明示或默許的合法協議,一方未履行義務,理論上可起訴違約、欺詐或不當得利,但無法強制對方履行協議。
陳錦文補充,法院不認可涉及性交易的協議(違反《婦女憲章》和公共政策),且此類私密關係舉證困難,民事訴訟面臨多重挑戰。

專門配對「甜心乾爹」和「甜心寶貝」的約會網站TheSugarBook最近引起關注。
來源:網際網路
受訪律師均認為,甜心約會無法全面禁止,但需加強監管與公眾教育。新加坡警方此前已明確,將密切留意Sugarbook等平台,一旦發現性交易將採取執法行動。
參考資料:
1. 甜心約會遊走法律邊緣 誤踩紅線恐惹牢獄之災, 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