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周俊傑年少時移民澳洲,未獲批准在海外逗留超過16年,沒有履行國民服役義務,被判坐牢16個月。 (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40歲男子年少時隨家人移民澳洲,逃兵役逾16年,期間至少21次使用澳洲護照入境新加坡,被判坐牢16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周俊傑(40歲,譯音)共面對28項牴觸新加坡國民服役徵召法令的控狀,他早前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案件昨日下判。
根據案情,被告出生於新加坡,在該國讀中小學,14歲跟隨家人移民到澳洲。
中央人力局於2002年他滿16歲半後,先後寄出信件,要求他登記國民服役和報到,也說明若要離境必須獲得批准,但他沒有完成任何手續。
2003年12月至2019年8月期間,被告使用澳洲護照入境新加坡至少21次。直到2019年8月9日,被告在樟宜機場轉機時被捕。被告稱,他於2001年成為澳洲公民,以為不再是新加坡公民,因此不必服役,並表示會申請放棄新加坡公民權。
新加坡中央人力局在被告保證隨時保持聯繫,並在必要時回來接受調查的條件下,讓被告繼續旅程。
2020年1月31日,當局發送電郵給被告,要求被告於2月14日前到中央人力局報到。被告照做,並於2月17日完成體檢。當時,被告放棄公民權的申請已被拒,並因血壓及睡眠呼吸暫停問題被要求做進一步體檢。
然而,被告於2月20日離境後,便再也沒有理會當局4次要求做體檢的來信。雖然他與當局仍有聯繫,但沒有依照指示回國。直到2024年12月14日,被告離40歲生日僅兩個月時,才回來新加坡。
12月18日,被告到中央人力局報到時稱,他有收到當局來信,但由於冠病疫情、家庭和工作關係而沒有回國。被告於2025年2月24日滿40歲後,已不再屬於徵召對象,他直到那時都尚未完成入伍前的手續。
庭上揭露,被告在沒有獲得出境許可的情況下,在外國逗留長達16年6個月又28天。
自2017年高庭制定逃兵役判刑框架以來,包括被告在內,已有31人因逃兵役被判監禁。
新加坡國防部早前強調,當局嚴正看待違反國民服役徵召法令者。新加坡所有男性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有義務履行國民服役。如果允許居住在海外的公民或永久居民逃兵役,或自由選擇何時開始服役,這對其他履行國民服役義務的人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