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8名男子和84名女子因涉欺詐或充當錢騾,正協助警方調查,他們的年齡介於15歲至74歲。(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302人因涉嫌欺詐或充當錢騾被警方調查,當中最年輕者只有15歲,涉案總額超過1080萬元。
《新明日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今日發文告說,商業事務局聯合7大警署於6月20日至7月3日展開為期兩周的全島執法行動。
218名男子和84名女子因涉欺詐或充當錢騾,正協助警方調查,他們的年齡介於15歲至74歲。
這302人相信涉及超過940起詐騙案,詐騙類型包括冒充朋友、投資、求職、電子商務、冒充政府官員以及租房騙局,涉及總金額超過1080萬元。
他們可能面對欺詐、洗錢或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欺詐一旦罪成,可面臨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洗錢一旦罪成,可面臨最長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若罪成,可面對最長3年監禁,或最高12萬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警方強調嚴正看待任何涉嫌詐騙的行為,違法者將依法嚴懲。警方也提醒公眾,切勿向他人提供銀行戶頭或電話號碼,以免捲入騙案,淪為騙子同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