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政府通過新法,若在公共巴士、巴士轉換站若出現不文明或滋擾行為,包括亂丟垃圾、在車內飲食,或對其他乘客造成干擾,如用手機大聲播放音樂或視頻,可面對罰款。
律政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穆仁理於前日在國會為交通領域(雜項修正)法案提出二讀時指出, 日後在公共巴士上或巴士轉換站有不文明或滋擾他人行為的公眾,可面對處分,以確保所有乘客的出行體驗更安全和舒適。
《聯合早報》報導,該法案已在新加坡國會三讀通過。
穆仁理指出,違反規定者將面臨相應的處分,處罰程度根據個人行為對其他巴士乘客造成的影響而定。屢次違規的人,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

政府通過新法,若在公共巴士、巴士轉換站若出現不文明或滋擾行為,可面對罰款。(取自《聯合早報》)
法案也建議新增一項條款,即允許當局檢查巴士乘客和進入巴士轉換站者,並且禁止公眾攜帶危險物品。
法案條款也規定,任何人故意在巴士、巴士車廠或巴士轉換站,危及他人安全或造成任何損壞,均屬違法行為。這些罪行將與現有快捷交通系統法令內的罪行保持一致。
經修法後,獲授權的人員如陸路交通管理局執法人員、公共運輸工作人員如檢票員和轉換站工作人員,將能夠更好地保護公眾在巴士上、巴士轉換站及巴士車廠的安全。
從去年12月起,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已陸續在地鐵和巴士上張貼新標誌,包括提醒乘客使用手機或講話時放低音量、不要坐在列車地板上,以及不要占用多個座位,鼓勵乘客顧及他人感受。
根據快捷交通系統條例,地鐵乘客若有擾民行為,可能接到違例通知單,每項違例行為可罰款最高500新元。更嚴重的行為,例如在地鐵設施上隨地便溺,則可處以最高5000新元罰款。
地鐵業者也有權要求滋擾乘客下車,若行為惡劣,也可報警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