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蕭翰瑋案發時是現代建設公司的安全經理,他因涉嫌受賄被控7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家建設公司的6名職員涉嫌受賄,被控上法庭,涉案金額逾8000新元。
《聯合早報》報導,相關公司為現代工程建設公司,涉嫌受賄的職員包括安全經理,他們以不舉報行賄者在工地的不安全作業行為和不開罰單等為條件,向他們收賄。
6名被告是新加坡男子蕭翰瑋(53歲),以及來自孟加拉的沙欣(32歲)、烏扎爾(42歲)、海珊(33歲)、普拉迪普(29歲)和烏丁(34歲),他們前日在國家法院面控。
根據貪污調查局發出的文告,蕭翰瑋案發時是公司的安全經理,普拉迪普是安全主管,其他4人則為安全協調員。
2023年7月至2024年4月期間,沙欣涉嫌多次受賄或企圖受賄共6200新元。行賄者包括被多家承包商雇用到拉柏多維拉路2A號工地工作的數名安全協調員。
這些賄賂行為被指是為了讓沙欣不向上司報告不安全作業行為,也不開罰單;允許因不安全作業行為被禁的工人進入工地;在工人不安全作業後,不禁止工人進入工地;以及允許工人在未獲許可下使用起重機械。
2023年至2024年期間,烏扎爾、海珊、普拉迪普和烏丁則涉嫌受賄2700新元,行賄者被指同樣為了類似目的犯案,包括允許工人在未參加必修安全課程下在工地工作等。
蕭翰瑋則涉嫌在2023年6月至2024年2月期間,4次與烏扎爾串謀受賄900新元,以及兩次與海珊串謀受賄1000新元;蕭翰瑋也被指在2023年10月,與烏扎爾和海珊串謀受賄500新元。
2023年9月至12月之間,烏扎爾涉嫌與普拉迪普串謀收受650新元賄賂,以及被指與普拉迪普和海珊串謀受賄700新元。
這5人分別被控2項至11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不等的控狀。
烏丁面控後表示有意認罪,蕭翰瑋尚未表態,其餘4人否認有罪。案展7月10日過堂,讓6人聘請律師,他們目前分別獲准以1萬新元保釋。
據早前報道,拉柏多地下變電站的總承包商為現代工程建設公司,這個電力設施將是東南亞第一個大型地下變電站,地面會興建34層樓的商業建築。
根據《防止貪污法令》第6節條文,貪污罪若成立,可被判罰款最高10萬新元,或監禁最長5年,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