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賽亞斐齊涉嫌取走香煙私用。(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4名策安(Certis)執法人員被要求處理衛生科學局放置在各關卡的漏稅煙和電子煙回收桶,卻擅自取走私煙自用,昨天被控上法庭。
《新明日報》報道,新加坡貪污調查局、關稅局和衛生科學局昨天發出聯合文告,指13名策安執法人員當時在從事執法工作時因涉嫌各種罪行被控。
文告表示,其中4名被告是38歲的費特里、39歲的賽亞斐齊、47歲的愛迪爾以及38歲的法德利。
他們的工作包括在關卡的回收桶,處置扔進桶里的漏稅煙和電子煙。不過他們涉嫌取走香煙私用,當局過後從他們的家中查獲這些香煙。
費特裡面對9項控狀,當中指他在2021年6月至2022年7月間,與賽亞斐齊和愛迪爾共謀失信漏稅煙,或指示他們失信漏稅煙,或從兩人處接過贓物。
控狀也指費特里於2022年7月25日,在武吉巴督的住家內,被搜出兩條漏稅香煙。 除此之外,賽亞斐齊、愛迪爾和法德利,分別面對15項、14項以及9項控狀, 當中指他們涉嫌在2022年間,遭貪污調查局發現擁有電子煙和相關產品。
當局指3名被告在執法處理這批電子煙時,將電子煙挪為私用。(部分人名譯音)
4被告涉妨礙司法公正
另一方面,4名被告涉嫌透露貪污調查局的調查信息,並建議同事丟棄相關證物而齊齊被控。
法德利被指在2022年7月25日,在開門讓貪污調查局人員入屋前,將電子煙和漏稅香煙等物品扔進垃圾槽里。
菲爾羅斯(43歲)則面對5項控狀,他被指在2022年7月25日開門讓貪污調查局人員入屋前,得知同謀與貪污調查局人員在一起時,將他失信45個電子煙彈的記錄,從手機里刪除。

被告朱民光在同事的建議下,在貪污調查局官員調查時丟棄電子煙和電子煙彈。(新明日報圖)
38歲的陳維強則面對一項控狀,指他在2022年7月底,將貪污調查局在調查案件的消息透露給朱民光(32歲)。朱民光在得知消息後,在陳維強的建議下,丟棄至少一個電子煙和三包電子煙彈。
朱民光也刪掉他與陳維強之間有關貪污調查局信息的WhatsApp聊天記錄。
13員工執法時涉罪
包括上述4人在內的13人因涉及私煙和電子煙的罪狀被控,13人皆表示有意認罪,案件展至審前會 議。
涉案的13名前策安執法人員今早被控上法庭,他們都表示有意認罪。他們所面對的控狀主要分5大類,包括失信漏稅煙和電子煙、從同謀接收贓物、妨礙司法公正、以及牴觸關稅法令和煙草法令等。
案件唯一的女被告是39歲的陳薇嫣,她面對兩項失信電子煙和電子煙彈的控狀。
有被告表示希望知道控方的量刑立場,以便決定是否要聘請代表律師。法官將案展至3月5日進行審前會議。
一旦罪名成立,公務員失信可被判坐牢長達20年,外加罰款。接收贓物者,則可被判坐牢長達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