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前銀行客戶經理涉新加坡30億洗錢案,於本周五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被判處四個月監禁。
案情披露,被告案發時是瑞士寶盛銀行新加坡分行的客戶經理。為爭取獎金,他在2020年協助當時希望開設銀行帳戶的林寶英偽造財務文件。在過程中,他不僅向林寶英提供了中國稅務文件的樣本,更在其提交偽造文件後,指導對方修改細節以避免銀行懷疑,例如提醒「若數字為整數會顯得可疑」。
新加坡國家法院法官在判決中指出,銀行客戶經理站在反洗錢工作的前線,被告明知文件是偽造的,卻未盡「守門員」的職責,反而為金錢利益犯案。儘管相關帳戶最終未能成功開設,但考慮到林寶英此前已利用其他銀行帳戶進行洗錢,此類失職行為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30億洗錢案唯一女被告認罪判刑 近8億資產被充公
林寶英是新加坡30億洗錢案團伙中唯一的女性成員,警方在2023年8月將林寶英逮捕後,也凍結了她名下的銀行帳戶、汽車、房地產和加密貨幣等資產,總值約1億7050萬新元。

這批資產有九成會被充公,財產被沒收的比例和前幾位被判刑的洗錢案成員基本相同,被充的公資產包括6000萬新元的銀行存款、5處共價值7200萬新元的房產、1300多萬新元的現金和2兩勞斯萊希轎車等,共計超過1億5000萬新元。

林寶英是洗錢案中第8位被判刑的,在刑滿後被驅逐出境。
此案還牽涉其他相關人員。其中,蘇某的前私人司機因協助隱匿豪車並向警方隱瞞案情,被判坐牢三個月;另一名前銀行客戶經理王某也因協助洗錢案被告偽造文件等罪名,被判處兩年監禁,目前他已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