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34歲男子疑吸「喪屍煙彈」後釀致命車禍。他危險駕駛後把轎車停在快速公路中央,導致一輛摩哆追尾撞上,20歲騎士拋飛,送院不治。
這起車禍於去年6月5日凌晨約1時15分發生,地點是中央快速公路往實里達快速公路方向的路段。警方前晚發文告指,當天接獲一起涉及兩輛轎車和一輛摩哆的車禍通報。
調查顯示,一名34歲男司機在駕駛的過程中行徑危險,其他道路使用者都得閃避。
這名司機隨後還將轎車停在快速公路中央,結果一輛摩哆閃避不及從後撞上,騎士和后座乘客雙雙摔倒。20歲男騎士昏迷送院,隨後因身受多處重傷不治
文告指,上述男司機昨天被控危險駕駛致死,以及受毒品影響時駕駛等等的7項罪名。
34歲的被告潘哲聰(音譯)昨早出庭面控時神色淡定,全程沒說話。
控狀指他事發時在中央快速公路往實里達快速公路方向10.1公里處危險駕駛,包括在路中央多次左右搖擺、減速及停車,導致一輛摩哆追尾碰撞,造成騎士穆罕默·納比爾死亡。

潘哲聰今早上庭面控。(海峽時報)

車禍現場一片狼藉。(警方提供)
控狀也揭露,摩哆追尾撞上被告的轎車後,再與另一轎車相撞,車內乘客也因此受傷。
案件展期至6月26日進行審前會議。
文告透露,摩哆男乘客在神志清醒下送院,他蒙受包括脊椎骨折、肝臟撕裂、頭部創傷以及右腳踝骨折等傷勢,身體也有多處擦傷。
此外,另一輛受波及轎車上的一名28歲男乘客,則在事後因身體感到疼痛而求醫。
根據控狀,潘哲聰2018年11月12日酒駕罪成,隔年8月27日又在「吊照」期間駕車被定罪。他也被指今年1月31日晚上約10時57分,明知駕照被吊銷,仍違規駕駛。
根據刑事案件入稟與管理系統(ICMS),被告也涉嫌在2024年7月間,兩次偷車、冒用他人的帳戶租車,和無保險駕車。他也面對一項洗黑錢控狀,指他在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期間,按照犯罪分子指示,協助對方收取約120萬美元,並把錢轉至其他銀行帳戶。
文告指出,肇禍司機事後並沒有協助騎士,而是涉 嫌立即開車逃離現場,也沒有按照規定在24小時內報警。
警方隨後展開調查,並調閱警方電眼,鎖定司機的身份後,在接獲通報的13小時內將他逮捕。
衛生科學局隨後在他的血液樣本中檢驗出依託咪酯成分,他的駕駛執照已被即時吊銷。
含有依託咪酯的電子煙,俗稱為喪屍煙彈。新加坡去年9月起將依託咪酯列為C級毒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