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剛到僱主家工作一周多,女傭就偷走逾2000元現金。僱主察覺有異,特意記下鈔票序列號,最終揭發女傭的偷竊行為。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現年31歲的印尼籍女傭費布里尼,她承認兩項偷竊罪,另兩項類似控狀交由法官一併考慮後,被判坐牢六周。

男僱主特意記下鈔票序列號,最終揭發女傭的偷竊行為。(示意圖)
案情顯示,被告於今年8月29日到一名64歲男僱主的家中工作。僱主家共有五人,包括僱主夫婦、兩名兒子及一名兒媳婦。
9月9日上午約10時,男僱主的兒媳婦致電警方,舉報懷疑女傭偷錢。
調查揭露,男僱主的太太早在9月5日就發現錢包里的錢不見了,並將此事告知丈夫。
男僱主懷疑是女傭所為,於是決定設法查明真相,特意記下錢包里一張50元鈔票的序列號。
到了9月7日,男僱主確認那張50元鈔票還在錢包里,當時錢包里共有120元現金。不料,隔天這些錢就不翼而飛了。
一家人商量後,決定報警處理。警方上門搜查被告的隨身物品時,找到一張50元鈔票,其序列號與男僱主此前記下的號碼一致。
被告承認,在9月7日至8日期間,她打掃男僱主的書桌時,發現無人看管的錢包,遂萌起偷竊念頭。她未經男僱主同意,擅自從錢包里偷走120元現金。
得手後,被告將贓款藏在自己房間柜子的抽屜里,並用衣服蓋住。
她也承認,至少兩次從男僱主的大兒子包包及柜子里偷錢,前後共偷走約2053元現金,當中包括澳元、令吉及人民幣。
此外,被告也曾偷走男僱主太太及小兒子的財物。所有失竊的錢財後來都被尋回,並歸還給男僱主一家。被告於當天下午被警方逮捕。
求情指是單親媽媽
女傭求情指自己是單親媽媽,希望能儘早返回印尼照顧年幼孩子。
被告前日在庭上說,自己是一名單親媽媽,育有三名孩子,最小的孩子年僅一歲多。
她希望法官從輕發落,讓她能儘早返回印尼照顧孩子。她也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深感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