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在妻子逐漸拒絕與他發生親密關係後,一名男子將性需求轉向了年僅10至11歲的親生女兒——法庭聽證會上披露了這一令人痛心的真相。
這名32歲男子在長達八個月的時間裡,以「叫醒女兒上學」為藉口,多次對她實施性侵。本周五(4月17日),他在承認四項加重性侵指控後,被判處四年九個月監禁,並處以八下鞭刑。由於法院下達了封口令以保護女兒身份,該男子姓名至今未公開。
另有13項類似指控在量刑時一併考慮。
事件的曝光源於2025年8月7日,受害者在課堂上參與了一次關於個人安全與不當觸碰的討論,隨後向學校輔導員坦白了父親的侵犯行為。次日,即8月8日,該男子被警方逮捕。
在接受問詢時,他坦承自己的行為源於妻子長期拒絕性生活:「她不願與我親密,我只能把女兒當作情感與慾望的出口。」
2025年1月至8月期間,他每天清晨都會叫醒女兒和兄弟姐妹上學。原本只是輕拍肩膀,卻逐漸演變為對女兒的持續性侵——直到她完全醒來才停下。除暑假六月外,幾乎每個工作日都重複這一行為。
更令人震驚的是,他每日還讓女兒坐在自己腿上,進行更深入的侵犯。岳母多次目睹全過程,曾多次出面制止,並勸他:「孩子長大了,該收手了。」
副檢察官Brian Wong向法庭建議判處其5年7個月至6年4個月監禁,並施以12下鞭刑。他強調:「被告與受害者之間親密的父女關係,正是犯罪的核心。他不僅住在同一屋檐下,更利用『慈父』身份,堂而皇之地侵入女兒的私密空間。」
Wong指出,這並非一時衝動,而是一場有預謀、有持續性的系統性侵害:「他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且有無數次機會停下。」
辯護律師Bryan Lim來自Hoh Law Corporation,為被告爭取46至50.5個月監禁及三下鞭刑。他稱被告「極度悔恨」,完全接受自己的行為「錯誤且不可接受」。
「他深愛家人,包括受害者本人,也承認自己給她帶來了巨大傷害。」律師補充道,被告早在首次筆錄中便主動承認罪行,並早早表明願意認罪。
目前,該男子的妻子已啟動離婚程序,判決預計下月出爐。「自調查啟動以來,他徹底接受無法再與妻兒同住,主動搬離了家。他餘生的重心,就是修復關係、彌補過錯——他真心希望家人能原諒他。」
主審法官李立成認為,犯罪行為的長期性與受害者年幼的脆弱性構成嚴重加重情節。法官指出:「受害者長期生活在父親的監護與權威之下,而他卻利用這份信任,公然侵入她的臥室,徹底背叛了父愛的底線。」
根據新加坡法律,對14歲以下未成年人實施性侵者,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鞭刑或罰款;若受害者為近親,刑罰可翻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