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父親因長期以暴力方式管教兩名年幼兒子,在主動報警自首後,被法庭判處15個月監禁。此案揭示了家庭管教與虐待之間的界限,以及法律對兒童權益的保護。
1. 長期暴力體罰 幼子身心受創
這名47歲的被告承認,曾以多種過度暴力的方式體罰他與前妻所生的兩名兒子。兩名孩子現年分別為15歲和11歲,其中長子為特需孩童。
體罰行為持續多年。2020年,被告因用力捏長子的胸膛,導致其身上留下明顯瘀傷,被補習老師發現並拍照存證。2024年1月,他再次因長子的態度問題動怒,對其進行毆打和威脅,直至前妻介入才停止。
此外,在2021年,被告曾命令當時年僅6歲的次子脫掉褲子面壁思過,並多次用藤條鞭打其臀部,導致孩子身上留下明顯瘢痕。

來源:8world
2. 前妻攜子逃離 父親最終自首
被告的前妻在案情中坦言,被告情緒失控時會捏打孩子,或罰跪、不給吃飯。她最終因無法忍受被告的暴力行為,選擇帶著兩名兒子搬離住所。
被告本人在2024年3月意識到自己長期行為失當,主動向警方報案,揭發自己的過度體罰行為。同年5月,其前妻也在社工的建議下正式報警。
控方在法庭上指出,被告沒有任何正當理由對年幼孩童施暴,且家暴行為持續多年,罪責嚴重。

來源:聯合早報
3. 控辯雙方陳述 法庭作出判決
針對此案,控方要求法官判處被告16至18個月監禁。辯方律師則為被告求情,稱其初衷是「過度教育」兒子但失去了分寸,並強調被告已認錯且主動報警,顯示悔意。
法官在審理後,於1月2日作出判決。被告在《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下承認三項控狀,另有五項控狀在判刑時納入考量,最終被判坐牢15個月。
根據新加坡法律,虐待兒童的罪名最高可判處八年監禁,或罰款最高8000元,或兩者兼施。
參考資料:
1. 父親自首承認過度體罰兒子 被判監禁15月,8worl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