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5年5月,新加坡《企业服务提供商条例》修订案正式施行。自6月9日起,企业服务提供商(CSP)在开展公司注册、年审变更、股权结构调整等核心业务时,需借助视频会议完成客户身份核验工作。此举意在强化企业身份验证机制,有效防范虚假注册和股权代持等违规行为,进而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与合规水平。新加坡也因此成为全球目前唯一明确规定以视频方式验证身份的司法管辖区。
这一新规的推出,是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为打击洗钱、大规模非法资金筹集以及恐怖主义融资活动而采取的关键举措。早在2024年7月2日,ACRA就已通过《2024年企业服务提供商法》和《2024年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杂项修正案)法》,这两部法律将于2025年6月9日正式生效,为新规的落地实施筑牢了法律根基。
谁必须注册为CSP?

根据新规,凡在新加坡境内或从新加坡提供以下服务的个人或机构,都必须在ACRA(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监管局)注册为公司服务提供商(CSP):
公司注册与报备服务
提供注册地址
担任或安排代理董事/股东
提供秘书、会计、年审等合规服务
如果未完成注册即提供相关服务,将面临最高5万新币罚款或两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名义董事管理更严了
新规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以商业方式担任名义董事,所有名义董事的安排必须由注册CSP进行,并完成适任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犯罪与破产背景审查
能力与诚信评估
与实际委托人之间的真实关系披露
倘若违反该要求,便构成违法。一旦被定罪,将面临最高不超过100,000新币的罚款处罚。
此次相关变更举措,意在遏制以商业手段滥用名义董事安排、通过成立空壳公司协助洗钱等不良行为。经观察发现,此类情况大多源于公司服务提供商(CSP)安排不符合资质的人员担任客户名义董事所致。为此,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将搭建透明数据库,强制要求披露代理关系与最终受益人信息,以此有力打击“影子公司”“名义董事”等灰色产业操作。
对客户的影响:
是否还能找“名义董事”?
可以,但前提是:
1、必须由持牌CSP安排
2、必须有真实合法的授权关系
3、必须向ACRA披露真实受益人
4、必须能解释其存在的商业合理性
例如,如果您是非新加坡税务居民,在设立公司时需要一位本地董事,可以继续使用名义董事服务,但不再允许匿名安排或不经尽调的挂名行为。
加强反洗钱(AML)与反恐融资(CFT)义务
CSP需全面提升合规标准,包括:
实施客户尽职 调查(CDD)与风险等级划分
提供注册或变更服务时需进行视频验证并保留截图
建立内部管控体系,仅授权员工使用Bizfile系统
可疑交易需在1至5个工作日内向警方申报
新规将秘书行业的监管标准推高至与银行相近的水平,确保新加坡金融环境的清廉与透明。
虚拟办公室也需注册为CSP
以往仅提供注册地址、信件转发等虚拟办公室(Virtual Office)服务商,也需在ACRA注册为CSP,并执行客户身份核查。
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注册地址
必须了解客户真实业务活动
须记录所有通信与客户文件,保存不少于5年
最后提醒:

此次改革是新加坡在强化受益人登记制度基础上推出的又一重要监管升级举措,旨在防范空壳公司滥用行为,维护金融体系的完整与稳定。
选择合规经营,方能谋得长远发展。我们在此郑重建议,所有企业及秘书服务商务必即刻重视起来,积极应对,以免日后因合规方面的疏忽而遭受处罚,甚至导致业务中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