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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MDR有限公司集团运营总监等人涉职务侵占及洗钱被诉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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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企业MDR有限公司(“MDR”)前集团首席运营官苏亚承富(“苏亚”),同时兼任MDR旗下两家子公司首席执行官,以及曾担任MDR某子公司销售总监的黄永明(“黄”),因涉嫌犯下刑事背信罪被正式起诉。

据指控,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苏亚在担任两家MDR子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职务上,涉嫌挪用共计4,057部移动设备及配件,总价值达2,545,016新元。苏亚现面临五项控罪,均依据《刑法》第409(1)(g)条提出,罪名系身为公司关键高管犯下刑事背信,其中三项为合并控罪。

至于黄永明,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涉嫌挪用共计155部移动设备及配件,总价值达200,560新元,该批物品系其在担任MDR子公司销售总监期间受托保管。黄面临三项合并控罪,依据《刑法》第408条,罪名系身为员工犯下刑事背信。

另据指控,新加坡注册公司Next Telecom Pte. Ltd.的唯一董事及股东陈耀健(“陈”),因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毒品贩运及其他严重犯罪(利益没收)法》(“CDSA”)第47条,现被控一项合并罪名。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陈被指从苏亚处接收了3,974部移动设备及配件,且当时有合理理由相信该批财物系苏亚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利益,总价值达2,411,667.25新元。

若罪名成立,相关个人将面临以下刑罚:

每项依据《刑法》第409条提出的控罪,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并处罚金;

每项依据《刑法》第408条提出的控罪,可判处最高15年监禁,并处罚金;

每项依据CDSA第47条提出的控罪,可判处最高10年监禁,或处以不超过50万新元的罚金,或两者并罚。

若个人被裁定合并控罪成立,其刑期可高达该罪名最高刑罚的两倍。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4年12月31日 上午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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