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缓刑监视期间,被告不满受限制,曾剪断电子追踪器。(新明日报示意图)
(新加坡讯)现年20岁的青年,17岁时因“卖”银行户头被判15个月缓刑监视,却频频违反缓刑条规,遭多次警告、还押一周评估,都没能改正问题。最终,他被判入青年改造所至少6个月,为此他不满上诉。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陈伟贤于2023年8月初通过Telegram看见“售卖银行户头”赚外快的广告,随之依照指示开设户头,再“卖”给不法之徒。
原以为有1000元报酬,但被告最终一分钱也没拿到。经调查,该银行户头于2023年8月18日到31日之间,共约5万1678元流入又转出,其中包括约7355元是诈骗案赃款。
2025年1月,被告认罪后被判缓刑监视15个月,晚上10时至隔天早上6时必须留在室内,并完成5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以及佩戴电子追踪器4个月或直到他开始全职国民服役。
另外,被告母亲也需签保5000元,确保他在缓刑期间行为良好。
怎料,仅仅两个月,被告就开始违反条规,去年3月20日到5月17日之间共7次违反门禁,偶尔回复缓刑监视官的消息或来电,报告时两度迟到,不时还会翘课,对缓刑监视官不诚实,社区服务也表现得很差。
二接警告还剪追踪器
即使收到一次口头警告和一次书面警告后,被告仍没有遵守条规,甚至还剪断电子追踪器。法官于去年7月1日谕令他还押一周接受改造训练评估。
被告称,他不想受限,才会剪断电子追踪器,认为自己要为两年多前犯下的罪受限,而其他人却能脱逃,为此感到“不公”。
被告遭还押一周后回家,仍违反门禁,还因母亲举报,对母亲大吼大叫,用手锤墙壁、锤地板,还恐吓要自杀,随之跑出家门。
被告称他跑到12楼,本想一跃而下,后来想到对他好的阿姨,最终打消念头。由于找不到被告,母亲也报警。
由于被告一再违反条规,最终被判进入青年改造所至少6个月。被告不满上诉。(人名译音)
母辞职以更好监督儿
被告的代表律师在上诉时指,被告已经下定决心改过,也已完成了一个6个月的课程,接下来报读商科文凭,母亲已经辞职,以便更好地监督被告,恳求法官再给被告一次机会,以更严苛的条件让他继续缓刑监视。
主控官反对,指被告曾答应继续读书,但出席率仅58.5%,说要报考文凭,最终也没有报读。主控官认为,被告如今用一样的伎俩,想避开改造训练,是时候让他了解其中的严重性,而非一再让他得逞。
法官表示,考虑给被告最后一次机会,谕令被告接受缓刑监视评估再斟酌,展期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