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起,新加坡公众可通过 HealthHub 应用自主设置医疗资料访问权限,限制他人查阅或披露自己在国家电子健康记录系统(NEHR)内的信息,无需再仅通过公共医院或政府综合诊疗所申请,进一步掌握个人健康隐私自主权。

新加坡医药理事会表示,这一调整将赋予公众更大的健康资料管控权。不过,未达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是否可自行设置查阅限制,目前尚未明确。考虑到部分未成年人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等敏感健康问题,不愿向他人甚至父母透露,理事会建议卫生部与相关机构沟通,制定针对性措施,平衡未成年人的自主权与隐私保护。
与此同时,卫生部针对医疗信息向保险公司披露的规范作出明确要求,并重申保险公司无权查阅及使用 NEHR 系统。卫生部 1 月 9 日已向本地所有注册医生、牙医、医疗服务提供者,以及新加坡人寿保险协会、普通保险协会及七家综合健保计划保险公司发出通告,提醒医生不得因保险事宜查阅 NEHR 系统内的病人信息。

通告指出,即便医生与保险公司的合约条款注明保险公司有权 “查阅、检查与审核医疗记录”,医生也不能直接提供包含所有细节的原始病历,且必须先获得病人明确同意,才能披露与保险理赔、核查评估 “相关且必要” 的信息,无关资料即便有病人全权授权也不得披露。医生应将信息整理为医疗报告、备忘录或诊治摘要,而非直接提交原始病历。
卫生部强调,NEHR 系统仅供医护人员用于诊治目的,保险公司无权要求或指示医疗机构、医生、牙医代为登录查阅。任何人若因保险理赔等非诊治目的擅自查阅系统资料,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 10 万元、监禁四年,或两者兼施。同时,卫生部要求保险公司检讨并修订现有合约条款,确保符合法律及专业规范,后续将联合金融管理局跟进处理相关问题。

根据本月 12 日国会通过的《医疗信息法案》,2027 年起本地所有医疗服务提供者须准确、及时、完整地将病患关键医疗信息上传至 NEHR 系统。目前,部分私立医院及私人医疗业者尚未接入该系统,无法查阅或上传医疗信息。

多名医生对相关规范表达了看法。肠胃及肝胆专科顾问医生韦俊韬指出,电子记录可查阅不可下载,医生难以长期区分信息来源;整形顾问医生莫文龙表示,会征求病人同意后再向保险公司披露信息,若病人拒绝则建议双方直接沟通;肿瘤专科医生黄醒荣建议卫生部与保险业者协商,删除偏袒保险公司的条款;家庭医生梁俊杰则支持新法,认为医生仅是病历保管人,应尊重病人决定,保险公司也需在投保前向客户明确条款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