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起,新加坡公眾可通過 HealthHub 應用自主設置醫療資料訪問權限,限制他人查閱或披露自己在國家電子健康記錄系統(NEHR)內的信息,無需再僅通過公共醫院或政府綜合診療所申請,進一步掌握個人健康隱私自主權。

新加坡醫藥理事會表示,這一調整將賦予公眾更大的健康資料管控權。不過,未達法定年齡的未成年人是否可自行設置查閱限制,目前尚未明確。考慮到部分未成年人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等敏感健康問題,不願向他人甚至父母透露,理事會建議衛生部與相關機構溝通,制定針對性措施,平衡未成年人的自主權與隱私保護。
與此同時,衛生部針對醫療信息向保險公司披露的規範作出明確要求,並重申保險公司無權查閱及使用 NEHR 系統。衛生部 1 月 9 日已向本地所有註冊醫生、牙醫、醫療服務提供者,以及新加坡人壽保險協會、普通保險協會及七家綜合健保計劃保險公司發出通告,提醒醫生不得因保險事宜查閱 NEHR 系統內的病人信息。

通告指出,即便醫生與保險公司的合約條款註明保險公司有權 「查閱、檢查與審核醫療記錄」,醫生也不能直接提供包含所有細節的原始病歷,且必須先獲得病人明確同意,才能披露與保險理賠、核查評估 「相關且必要」 的信息,無關資料即便有病人全權授權也不得披露。醫生應將信息整理為醫療報告、備忘錄或診治摘要,而非直接提交原始病歷。
衛生部強調,NEHR 系統僅供醫護人員用於診治目的,保險公司無權要求或指示醫療機構、醫生、牙醫代為登錄查閱。任何人若因保險理賠等非診治目的擅自查閱系統資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 10 萬元、監禁四年,或兩者兼施。同時,衛生部要求保險公司檢討並修訂現有合約條款,確保符合法律及專業規範,後續將聯合金融管理局跟進處理相關問題。

根據本月 12 日國會通過的《醫療信息法案》,2027 年起本地所有醫療服務提供者須準確、及時、完整地將病患關鍵醫療信息上傳至 NEHR 系統。目前,部分私立醫院及私人醫療業者尚未接入該系統,無法查閱或上傳醫療信息。

多名醫生對相關規範表達了看法。腸胃及肝膽專科顧問醫生韋俊韜指出,電子記錄可查閱不可下載,醫生難以長期區分信息來源;整形顧問醫生莫文龍表示,會徵求病人同意後再向保險公司披露信息,若病人拒絕則建議雙方直接溝通;腫瘤專科醫生黃醒榮建議衛生部與保險業者協商,刪除偏袒保險公司的條款;家庭醫生梁俊傑則支持新法,認為醫生僅是病歷保管人,應尊重病人決定,保險公司也需在投保前向客戶明確條款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