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刷信用卡在新加坡门店买23台苹果手机!马国男子坐牢两年,主谋仍在逃!

2025/08/06   •   1218阅
新加坡信用卡欺诈案:26岁马来西亚男子丁俊浩与同伙涉嫌盗刷信用卡,在乌节路等四家手机店购买超过4万新币的苹果手机转售,最终被判入狱2年。案件涉及主嫌、同伙及仍在潜逃的幕后人物,详细揭示了犯罪团伙的策划、分工、犯案经过以及判决结果。

26岁男子与两名同伙串谋来新加坡犯案,按照犯罪团伙指示到手机店盗刷信用卡,购买总值超过4万新币的苹果手机后转售。

随着其中一名同伙认罪判监,男子也在星期二(8月5日)被判入狱两年。

📌 案件概况:

案名:信用卡欺诈团伙在新加坡盗刷购机

主嫌:丁俊浩(26岁,马来西亚籍)

罪名

9项欺诈罪

1项抵触《贪污、贩毒及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罪

(被告承认其中3项,其余作为判刑考量)

👥 涉案人物:

姓名 年龄 国籍 身份/角色 当前状态

丁俊浩 26 马来西亚 被告,非主谋 被判 入狱2年

唐振发 27 马来西亚 同伙,有车接送 已判 监禁1年11个月

廖伟政 - 马来西亚 主谋、室友 仍在潜逃

“老板” - - 提供盗用信用卡者 未明身份

🟡 策划阶段:

时间:2024年11月

起因:廖伟政提议犯案,从“老板”取得多张盗用信用卡

任务分工

廖伟政:绑定信用卡、进入店铺刷卡买手机

丁俊浩:协助进店购物

唐振发:提供车辆、接送两人

酬劳分配

廖伟政:50%

丁俊浩 & 唐振发:各25%

🔴 犯案经过:

日期:2024年11月8日

地点:新加坡乌节路等四家手机店

行动细节

三人驱车入境

使用绑定的盗刷信用卡购买苹果手机

一次购物13台时被店员起疑并要求验证护照,结果弃5留8逃离

总共购得23台手机,价值约 $45,291 新元

成功带回马来西亚 18台 并转售

💰 犯罪收益:

售后收入由“老板”支付廖伟政每台手机 500令吉

丁俊浩与唐振发各获得 2250令吉(约679新元)

⚖️ 判决与追责:

人物 被捕情况 判刑 赔偿与认罪

丁俊浩 2024年11月10日入境被捕 监禁2年 初犯、认罪、非主谋

唐振发 主动自首 监禁1年11个月 赔偿2000新元

廖伟政 仍在逃 未判 主谋身份明确

👨‍⚖️ 辩护律师陈词:

丁俊浩并非主谋,行动由廖伟政主导

被告为初犯,且已主动认罪与悔过

请求法官酌情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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