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刷信用卡在新加坡門店買23台蘋果手機!馬國男子坐牢兩年,主謀仍在逃!

2025/08/06   •   1218閱
新加坡信用卡欺詐案:26歲馬來西亞男子丁俊浩與同夥涉嫌盜刷信用卡,在烏節路等四家手機店購買超過4萬新幣的蘋果手機轉售,最終被判入獄2年。案件涉及主嫌、同夥及仍在潛逃的幕後人物,詳細揭示了犯罪團伙的策劃、分工、犯案經過以及判決結果。

26歲男子與兩名同夥串謀來新加坡犯案,按照犯罪團伙指示到手機店盜刷信用卡,購買總值超過4萬新幣的蘋果手機後轉售。

隨著其中一名同夥認罪判監,男子也在星期二(8月5日)被判入獄兩年。

📌 案件概況:

案名:信用卡欺詐團伙在新加坡盜刷購機

主嫌:丁俊浩(26歲,馬來西亞籍)

罪名

9項欺詐罪

1項牴觸《貪污、販毒及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罪

(被告承認其中3項,其餘作為判刑考量)

👥 涉案人物:

姓名 年齡 國籍 身份/角色 當前狀態

丁俊浩 26 馬來西亞 被告,非主謀 被判 入獄2年

唐振發 27 馬來西亞 同夥,有車接送 已判 監禁1年11個月

廖偉政 - 馬來西亞 主謀、室友 仍在潛逃

「老闆」 - - 提供盜用信用卡者 未明身份

🟡 策劃階段:

時間:2024年11月

起因:廖偉政提議犯案,從「老闆」取得多張盜用信用卡

任務分工

廖偉政:綁定信用卡、進入店鋪刷卡買手機

丁俊浩:協助進店購物

唐振發:提供車輛、接送兩人

酬勞分配

廖偉政:50%

丁俊浩 & 唐振發:各25%

🔴 犯案經過:

日期:2024年11月8日

地點:新加坡烏節路等四家手機店

行動細節

三人驅車入境

使用綁定的盜刷信用卡購買蘋果手機

一次購物13台時被店員起疑並要求驗證護照,結果棄5留8逃離

總共購得23台手機,價值約 $45,291 新元

成功帶回馬來西亞 18台 並轉售

💰 犯罪收益:

售後收入由「老闆」支付廖偉政每台手機 500令吉

丁俊浩與唐振發各獲得 2250令吉(約679新元)

⚖️ 判決與追責:

人物 被捕情況 判刑 賠償與認罪

丁俊浩 2024年11月10日入境被捕 監禁2年 初犯、認罪、非主謀

唐振發 主動自首 監禁1年11個月 賠償2000新元

廖偉政 仍在逃 未判 主謀身份明確

👨‍⚖️ 辯護律師陳詞:

丁俊浩並非主謀,行動由廖偉政主導

被告為初犯,且已主動認罪與悔過

請求法官酌情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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