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房后没钱收谎称被网友强奸 女郎判缓刑监视

2025/10/28   •   5万阅
20岁女子谎称被强奸,实为拒绝支付男网友费用而报警,最终被判缓刑监视和社区服务。案件回顾涉及交友平台、酒店开房及谎报事实,凸显网络交友风险以及虚假报案的严重后果。

被告林敏蕊被判12个月缓刑监视。(新明日报档案照)

(新加坡讯)与男网友开房后对方拒付1200新元,20岁女子报警谎称被强奸,昨早被判12个月缓刑监视,以及完成60小时的社区服务。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现年20岁的林敏蕊(译音),她上个月承认一项报假案和骚扰的罪行,昨早被判缓刑监视12个月,期间必须在晚上10时至隔天早上6时留在室内,并完成60小时的社区服务。她的父母还须签保5000新元,确保她在缓刑期间行为良好。

案情显示,被告通过交友平台Sugarbook结识一名43岁的男网友,两人开始在Telegram上聊天,并约于3月18日见面。男网友同意支付她200新元。

当晚两人先到酒吧饮酒,随后前往乌节路一带的酒店开房。被告同意发生性关系,但过后却向男网友索取1200新元。男网友拒绝,仅愿意支付500新元。

岂料被告不仅不肯“降价”,甚至不断辱骂男网友,并威胁要报警指控他强奸。她最终真的报警,事后还传讯息告诉对方“你完了”。

警员赶到酒店后,被告声称自己醉酒时遭男网友强奸。然而,警方查阅酒店监控器画面后,发现她的说辞与事实不符。

被告最终在隔天凌晨2时10分承认,她之所以报警,是因为男网友拒绝支付她所要求的1200新元。

律师早前为她求情时指出,被告已从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认为缓刑监视足以让她反省并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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