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察部队于5月22日发布文告称,一名36岁男子涉嫌在同一天内分别在淡滨尼的工厂和学校进行破门行窃。警方于5月21日上午约9时接获报案,指淡滨尼北4通道的一家工厂发生破门行窃案。同日下午约5时45分,警方再次接获报案,称淡滨尼1道的一所学校遭人闯入,盗走了两件衣服和一个价值70元的书包。
通过调查和查阅警方电眼,勿洛警署的查案人员确定了该男子的身份并将其逮捕。初步调查显示,这两起案件均与该男子有关。该男子将被控上法庭。
男子将于星期四(23日)被控上法庭。根据新加坡刑事法典第451节条文,破门行窃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处最高10年的监禁及罚款。
警方提醒公众,无论是住家还是商业单位,如果无人看管,应确保所有门窗上锁,避免存放大量现金。此外,建议安装防盗报警器、移动感应灯或电眼来加强监控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