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外来干预法部分条文 于本月29日生效

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令(Foreign Interference(Countermeaures)Act)有关防止外国势力通过本地代理人干预我国内政的条文,将在这个月29日生效。
政治捐款法令也会在同一天被废除,现有条例会被纳入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令。 内政部发文告说,国会是在2021年10月通过简称FICA的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令。在法令下,直接参与我国政治的人士和组织,将被列为“具政治影响力的人”(Politically Significant Persons)。
这包括政党、政治职务者、议员、政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成员,以及选举候选人和选举代理。 文告说,原本在政治捐款法令下被列为政治组织的本地论政团体思考中心(Think Centre)和公民组织东盟人权机制新加坡工作组(MARUAH)将被列为“具政治影响力的人”。
他们需要披露同外国实体的关系,以及向当局申报1万元或以上的捐款、同时不能收取外国人或21岁以下本地人的捐款。
如果政府认为外来干预风险增加,当局有权要求“具政治影响力的人”同外国实体终止关系。 另外,向政党或“具政治影响力的人”在一个公历年内,捐出1万元或以上款项的捐赠者,需要向内政部提交捐款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