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两名男子,年龄分别为24岁和26岁,涉嫌参与一起以危险武器故意造成严重伤害的案件。
2025年8月29日凌晨约6时40分,警方接获报案,指赛马场路附近发生求助事件。初步调查显示,这两名男子疑与一名51岁男子发生争执,并涉嫌使用砍刀对其进行攻击。该名51岁男子受伤,意识清醒,已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经实地调查,并借助闭路电视及警方摄影机的影像协助,淡滨尼警区与警方行动指挥中心的警员在报案后五小时内迅速查明两人身份并将其逮捕归案。
两名嫌犯将于2025年8月30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根据《刑法典》第326条与第34条,以共同犯罪意图故意使用危险武器造成严重伤害。该项罪名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最长15年监禁,同时可并处罚款或鞭刑。
警方强调,对于此类公然施暴的行为,警方绝不姑息,必将全力追查,并依法采取坚决行动。警方也提醒公众,若无合法目的,任何人携带攻击性或管制武器进入公共场所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并至少判处六下鞭刑。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8月29日 下午7时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