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阿窿跑腿试图携带近40万元非法收益入境我国时被逮捕,上个月被判坐牢。警方表示,法院已下令将起获的现金充公归国家所有。
《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57岁马来西亚籍男子Diong Gin Ing,原本打算将非法所得带到新加坡圣淘沙名胜世界豪赌。他最终在犯下洗钱和未详细准确申报款项罪名下,被判坐牢十个月加三天。
警方昨天(28日)发文告说,法院在这个月16日,批准控方提出的申请,充公起获的全部现金。
跨境行动揭发案件
文告指出,这起案件是在去年5月23日,针对跨境现金申报制度(Cross-Border Cash Reporting Regime)的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中被发现。
商业事务局属下的诈骗调查组,以及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在大士关卡检查时,发现Diong Gin Ing将39万8775新元和1621令吉藏在汽车后备箱。
当时,男子没有如实申报所携带现金,也无法交代资金来源。这些现金因此被怀疑是非法所得,男子随后被扣押以作进一步调查。
进一步调查显示,这笔钱是男子在马来西亚从事非法赌博及无牌放贷活动,当跑腿获得的佣金。
商业事务局局长包佩玉表示,新加坡对试图通过我国转移非法资金的行为,持严厉态度。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我国对跨境现金申报制度,在侦测、拦截及调查非法资金流动方面的成效。充公全部现金,显示我们致力于扣押犯罪分子的非法收益。新加坡绝不容忍任何跨国犯罪活动或洗钱行为。”
携带超过2万元出入境须申报
文告提醒,旅客出入境新加坡,如果携带超过2万新元等值实体货币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Physical Currency and Bearer Negotiable Instruments,简称CBNI),必须进行申报。
未申报或作出不准确申报者,可被判罚款多达5万元,或坐牢长达三年,或两者兼施。此外,相关现金亦可能被法院下令充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