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一名女郎涉嫌将租来的轿车交给17岁少年驾驶,结果撞上摩哆,事后还被指伙同另外5人在坟场殴打少年,并向其母亲索款赔偿受伤骑士。
被告张慧仪(25岁,译音)面对包括纠众闹事、允许无驾照未成年人驾驶等7项控状。控方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审讯,其余暂时搁下。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2024年11月13日午夜12时50分,在大巴窑5巷第64座泊车场辅路,允许一名17岁少年无照驾驶。

被告张慧仪。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也被指于同月25日晚上11时28分至隔天凌晨1时29分,在林厝港回教坟场与另外5人合伙殴打少年,期间有人持有电击枪(taser)。
由于少年未满18岁,受儿童与青少年法令保护,媒体不得报导任何可能泄露其身份的资讯。
被告否认控罪,案件前天开审,控方传召少年的母亲作证。
少年母亲供称,她与丈夫经营西餐生意。事发当天接获女儿来电,得知儿子出事,且有3人找上门。夫妻赶回家后,在电梯外遇见被告及另外两人。
被告等人声称有急事找少年,并指少年驾车撞上摩哆,导致骑士受伤。被告称轿车以她的名字租用,骑士受伤后须赔偿约8400元,希望少年父母先支付2400元应急。
少年母亲说,丈夫最终只交给被告等人1000元。
她也供称,2024年11月27日突然接到儿子来电借1000元,通话中隐约听见有人提及“2000元”,察觉儿子身边有人,且语气十分恐惧。
她拒绝借钱后,儿子便挂断电话。隔天儿子满身脏污、脸部带伤回家,她随即决定带儿子报警。
曾答应被告典当首饰
少年母亲在接受辩方律师盘问时承认,自己曾答应被告会拿首饰去典当套现给对方。
少年母亲周二下午接受被告代表律师盘问时说,儿子当时仅17岁且无照驾驶,因此她在得知儿子开车肇事后倍感震惊。
她同意律师所言,即被告在与她交涉时态度并不粗暴,也没有咄咄逼人,并透露,被告当时声称并不想让少年母亲为儿子的过错承担代价,只是想让她了解自己面临的处境。
少年母亲接着指出,被告隔天再次联系她,称自己正面临摩哆骑士及租车公司的索赔压力。
她当时告知被告自己手头紧,但愿意典当首饰套现以作赔偿,不过事后在亲友的劝阻下,她最终打消了这一念头。
殴打过程用电击枪
女同谋供称,案发时目睹女被告以膝盖撞击少年脸部,另有4名青年轮流拳打脚踢,其中两人还使用电击枪。
这名女同谋案发时17岁,于2024年11月25日晚间与男友看电影时,接获被告男友来电,要求两人前往义顺碰面。两人抵达后,与被告及另3名男子会合,众人寻获少年后,先将他带到组屋楼梯间,再转移至林厝港伊斯兰坟场。
她说,众人疑因发现对面组屋有人注视,担心行径曝光,才转移地点。她起初指是被告发现有人监视,惟遭被告代表律师盘问时改口,称已不记得是谁发现。
她也供称,被告男友曾要求少年向母亲及朋友借钱,但均不成功。被告男友不想他人看见少年脸上的伤,事后将少年带回家,并声称自己当时只是在旁使用手机,还与被告聊起香水及美容话题,之后自行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