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一名德国籍高管涉嫌在公寓内对女友拳打脚踢,甚至咬折她左手小指骨,事后还将她禁锢在阳台,惟他否认所有控罪。
被告菲利普(38岁)面对两项蓄意伤人、一项蓄意重伤他人及一项非法禁锢控状。他不认罪,案件前日在国家法院开审,昨早续审。
《新明日报》报导,控状指出,被告涉嫌于前年3月2日凌晨3时许,在丹戎加东安珀路一带的公寓内推搡及脚踢女友、拉扯她的头发,还将手臂穿过她双腿,把她整个人扛起后猛摔在地,并咬折她左手小指骨,之后将她锁在阳台。

德国籍被告菲利普。(海峡时报)
另一项暂搁控状则指,被告于同年1月12日早上,多次对同一名女子拳打脚踢。
被告的领英资料显示,他是一家跨国科技方案公司的总经理,也是另一家海洋方案公司的董事。
控方在女事主出庭前,申请让她供证时无须直接面对被告,理由是恐惧及压力可能影响证词可靠性。法官批准后,庭方随即在被告栏前设置屏风。
女事主供称,被告是她的前男友,两人于2023年在一家酒廊相识,并于同年8月开始交往,她也在10月搬入被告公寓同居。
她说,案发当天在公寓办公并等候被告回家。被告凌晨返家后,疑因她背对着他、没有主动打招呼而动怒,拿起地上的纸张扔向她。她将纸张扔回后,被告便上前将她推倒。
她起身推了被告一下,对方随即抓住她的头发,将她整个人提起。她指出,被告身高约2.02米,而她只有1.59米,当时双脚离地约42公分,两人随后一同摔倒在地。
她接着伸手推开被告的脸,对方却张口咬住她的小指,导致手指流血及骨折。她供称,即使自己已无力反抗,被告仍继续施暴,令她疼痛不已。
受害人一度情绪崩溃落泪
女事主供称,被告咬住她的小指时,她痛得不断尖叫,对方却不肯松口。她回忆案情时一度情绪崩溃落泪,法官因此暂时休庭。
她说,被告之后将她扛到阳台甩下,再反锁在阳台。她拍门求救,对方却叫她闭嘴,甚至用手捂住她的嘴。
被告随后将她扔到沙发上,并在发现她试图用手机求救后,抢走手机摔在地上,最后更将她扔出门外。
她形容,两人起初关系近乎完美,被告表现得十分绅士,直到2023年12月,她才发现对方在人前一套,关起门后却有暴力的一面。
她于2024年1月12日再次遭被告施暴后搬离公寓,但两人仍保持联系,也曾寻求情侣辅导。
她说,案发当天医护人员抵达后,被告竟对她说:“亲爱的,你忘了带手机和穿拖鞋。”随后还陪她到医院,令她感到一阵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