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29日,交通警察(TP)、国家环境局(NEA)和陆路交通管理局(LTA)在海军部路西(Admiralty Road West)开展了一次针对违规摩托车手的多机构联合执法行动。
在此次行动中,约有280名摩托车手被拦下检查。其中,15名年龄在24岁至59岁之间的人员被发现违反《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35(1)条,在没有有效驾驶执照的情况下骑行,并违反《1960年机动车(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第3(1)条,在没有保险覆盖的情况下使用机动车。国家环境局(NEA)针对车辆噪音超标违规行为开出了20张罚单。陆路交通管理局(LTA)则查获了16项违规行为,包括车牌不规范、路税过期以及无保险驾驶。此外,一辆外国注册的摩托车因在没有有效车辆入境许可证的情况下进入新加坡,被LTA扣押。
请参阅附件A了解各项交通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附件B为执法行动现场照片。
所有进入新加坡的驾驶者(包括驾驶或骑行外国注册车辆的人员)必须遵守新加坡的交通法律和车辆法规。违规者将面临处罚,外国注册车辆可能会被拒绝入境。
交通警察(TP)对那些无视交通法规、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的违规者采取严厉态度。摩托车手及其乘客在道路上更为脆弱,应养成安全的骑行习惯。TP敦促所有摩托车手负责任地骑行,并提醒所有驾驶者在道路上保持警惕,注意避让摩托车。当局将继续开展针对违规驾驶者的执法行动。
附件 A
交通违规处罚标准
交通警察 (TP)
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35(1)条,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的违规行为最高可被处以10,000新加坡元罚款,最高三年监禁,或两者兼施。累犯最高可被处以20,000新加坡元罚款,最高六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车辆也可能被没收。
根据《1960年机动车(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第3(1)条,无保险覆盖使用机动车的违规行为最高可被处以1,000新加坡元罚款,最高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国家环境局 (NEA)
根据《环境保护与管理(车辆排放)条例》,车辆排放超标或噪音超标的违规行为,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处以2,000新加坡元罚款,第二次或后续定罪最高可被处以5,000新加坡元罚款。
陆路交通管理局 (LTA)
车牌不规范的违规行为最高可被处以1,000新加坡元罚款,最高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累犯最高可被处以2,000新加坡元罚款,最高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无有效路税在道路上使用或停放车辆的违规行为最高可被处以2,000新加坡元罚款;若证明违规者意图逃避支付《1961年道路交通法》规定的税款,罚款金额可等同于应缴税款的三倍。
未缴纳车辆入境许可证的违规行为最高可被处以1,000新加坡元罚款,最高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累犯最高可被处以2,000新加坡元罚款,最高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附件 B
2026年6月29日海军部路西执法行动照片

交通警察对摩托车手进行检查

交通警察与LTA人员对摩托车手进行检查

LTA人员对摩托车手进行检查

NEA人员对摩托车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