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患病已是惩罚 老夫杀妻 坐牢两年

2018/06/28   •   4866阅
“老夫杀妻案”判决:患有精神错乱症的江炳义获法官同情判两年,但最高法院上诉庭认为避免公众与危险人物共处,判其坐牢6年。此案反映了精神疾病患者的法律困境,以及对如何有效帮助其接受治疗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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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炳义被判坐牢两年。

(新加坡28日讯)“老夫杀妻案”;患精神错乱症的老汉获法官同情,指他“患病已是一种惩罚”,因此轻判他坐牢两年。

但最高法院上诉庭认为,为避免公众与“危险人物”共处,有必要让老汉在牢里呆上更长时间接受治疗,因此判老汉多坐4年牢。

《联合晚报》报导,2016年3月13日下午,盛港康埔桦弯第296C座组屋6楼单位发生命案,63岁的黄赤玉遭丈夫江炳义砍死。

今年69岁的江炳义原本被控谋杀,但控方过后把控状减轻至误杀罪,他认罪后被判刑坐牢两年。

当时高庭法官朱汉德下判时问:“对一名无法控制念头来袭而影响到行为的人,什么才是合适的惩罚?”

在他看来,被告案发时严重受到精神妄想症的影响,一般判刑原则如阻遏作用,并不适用于被告,因一般人没有患上被告的精神病,不会胡乱持刀砍妻,因此两年监刑是合适的刑罚。

控方对判刑提出上诉,最高法院上诉庭三司考虑后,昨早发表裁决,把原本两年的判刑延长至6年。

上诉庭法官郑永光宣判时表示,本案罪行严重且凶残,但是由精神失常的状态所导致,并非被告冷血犯案,如何帮助被告治愈是本案判刑的重要考量。

三司认为,6年的监刑能帮助被告有充分时间接受药物治疗,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公众得与“危险人物”共处的风险。

去年10月获释后主动入住心理卫生学院的老汉,今天重新入狱。(人名译音)

Posted in: 中国报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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