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将对一名63岁男子提起刑事指控,指控其涉嫌参与多起盗窃案件。
2026年2月28日至3月17日期间,新柔路、蒙特维尔路及比达里公园道共发生五起盗窃案,受害者损失的物品包括衣物、鞋履以及快递包裹。
通过实地走访与调取监控录像,安莫基奥警区警员成功锁定嫌疑人身份,并于3月18日将其逮捕。警方在拘捕现场缴获多件不属于该男子的衣物,作为关键物证予以扣押。
该男子将于2026年3月20日出庭受审,面临两项指控:一是依据《1871年刑法典》第379条的“盗窃罪”,二是依据《1906年杂项犯罪(公共秩序与滋扰)法》第35(1)条的“欺诈性占有财物罪”。
根据《刑法典》第379条,盗窃罪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而欺诈性占有财物罪则可处以最高3000新元罚款、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新加坡警方对这类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必将全力以赴追捕不法分子,并依法严惩到底。
部分扣押物证照片:



公共事务部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6年3月19日 下午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