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部分新加坡车主在申请马来西亚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时遭遇阻碍,原因是其车辆的拥车证有效期不足半年。对此,马来西亚交通部长陆兆福作出回应,解释了相关政策的制定背景。

来自马来西亚的吴女士在新加坡车行工作,她向媒体反映,近期为车辆申请 VEP 时,因拥车证有效期所剩无几而未能成功。
吴女士表示,希望马来西亚当局能够考虑到新加坡拥车证价格波动等实际情况,给予车主一定宽限期。
陆兆福在答复媒体询问时证实,马来西亚陆路交通局规定,拥车证有效期少于半年的新加坡车辆无法申请 VEP。
他指出,新加坡新车注册时附带的拥车证有效期为 10 年,到期后车辆原则上应报废。尽管车主可以选择延长拥车证,但高昂的费用使得大多数新加坡人更倾向于购置新车。
陆兆福进一步说明,该项政策主要是出于防范非法活动的考虑。
若允许拥车证有效期不足半年的车辆申请 VEP,这些车辆可能被非法转售至马来西亚,或用于制造 “克隆车”(即冒用其他车牌或身份的车辆)。
他形象地比喻:“这一政策逻辑类似于国际旅行时,护照须至少有六个月有效期的规定。同样,若车主为车辆延长了拥车证,需出示新的有效期证明,才能申请或更新 VEP。”
自去年 10 月 1 日起,马来西亚政府分阶段推行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措施,并于今年 7 月起全面执法。
根据规定,所有从柔佛两个陆路关卡进入马来西亚的新加坡私家车,都必须注册 VEP 并激活 VEP 无线射频识别(RFID)标签。
未注册或未激活者虽仍可入境,但将面临 300 令吉(约 91 新元)的罚单,且需缴清罚款后方能离境。
此次关于拥车证有效期与 VEP 申请的政策解读,引发了新马两国车主的广泛关注。
随着跨境交通往来日益频繁,如何在保障交通安全、打击非法活动的同时,兼顾车主的实际需求与便利,成为两国交通管理部门需要持续探讨的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