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将于2026年4月7日对一名36岁男子提起公诉,指控其涉嫌对一名四岁男童实施故意伤害、使用暴力及蓄意骚扰。
2026年3月6日下午4时50分,KK妇女儿童医院向警方通报了一起针对四岁男童的疑似袭击事件。该男童面部遭受重创,脸颊出现明显伤痕。
经伍德兰警察分局深入调查,警方于当日锁定嫌疑人并将其逮捕。初步调查显示,该男子在伍德兰一家学前班外的巴士站,当众掌掴了这名年仅四岁的孩子。
该男子将面临以下三项刑事指控:
依据1871年《刑法》对14岁以下儿童实施故意伤害罪:该罪名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处以最高5,000新元罚款,或两者并罚。因涉及未成年人,刑罚可加倍——法院有权判处最高达原上限两倍的惩罚。
依据1871年《刑法》对14岁以下儿童使用刑事暴力罪:该罪名最高可判处三个月监禁,或处以最高1,500新元罚款,或两者并罚。同样适用“儿童保护加码”条款,刑罚最高可翻倍。
依据2014年《反骚扰法案》第3(2)条,蓄意制造骚扰、惊吓或精神痛苦:最高可判处六个月监禁、五千元罚款,或两者并罚。
新加坡警方对所有儿童暴力案件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严惩任何伤害或威胁未成年人福祉的行为。
公共事务部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6年4月6日 晚6: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