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图。图:iStock
一名38岁男子因性侵妻子同前夫所生的女儿,被判坐牢11年半和鞭打15下。
被告是在2017年6月、第一次性侵当时年仅10岁的继女。女童后来躲避继父,不让他再得逞,但选择保持沉默,没有向任何人透露继父的兽行。这是因为女童惧怕被告,也担心母亲会因此同被告离婚,导致家庭破碎。
大约两年后,被告在继女手机里发现她和男友发生过性关系。被告要挟受害者如果不想让母亲知道,就到厕所拍下裸照并转发给他。男子也再次侵犯受害者,还在过程中,拍下她的不雅照。
受害人后来将此事告诉男友,而男友就发现女友的裸照出现在即时通讯平台Telegram一个名为“SgNasilemak”的群组内。他收集证据后,通知女友的阿姨。阿姨过后报警,让警方将男子逮捕归案。